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2024-05-11

1. 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取得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2. 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 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根据法律或合伙人一致同意执行企业部分或全部事务的负责人,他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各项活动是以企业的名义进行的,并为企业经营之需要,故而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后果,无论对企业是正面的或是负面的,都应由企业来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企业中每一合伙人都是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如果自己与合伙企业交易,就包含了与自己交易,也包含了与别的合伙人交易,而这种交易极易造成损害他人利益。因此,《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七条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取得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其他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4. 什么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的关系:
如果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决定撤销该委托。

扩展资料:
合伙企业事物执行方式
一、合伙人共同执行
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2.法人、其他组织的合伙人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事务。
二、委托执行
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
A.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B.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C.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分别执行
1.异议权:
A.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B.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2.撤销权: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参考资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_百度百科

5. 什么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的关系:
如果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决定撤销该委托。

扩展资料:
合伙企业事物执行方式
一、合伙人共同执行
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2.法人、其他组织的合伙人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事务。
二、委托执行
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
A.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B.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C.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分别执行
1.异议权:
A.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B.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2.撤销权: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参考资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_百度百科

什么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6.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有关法律规则的约束。执行合伙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执行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伙法》第二十八条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7.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有关法律规则的约束。执行合伙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执行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伙法》
第二十八条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8. 什么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
3、在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名的情形下,全体合伙人理论上可以委托其中的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亦可委托超过两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如何产生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从法条可以看出来,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有全体合伙人决定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产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可以不止一个,也可以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