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

2024-05-20

1. 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

2016年上海社保补缴政策信息:
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本市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一)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按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二)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暂维持上年办法,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参照居民医保的50%执行。
(三)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10月至12月。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中,本通知规定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1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12月31日。

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

2. 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未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费。2、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在年满60周岁时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3、补缴标准为十二挡: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3. 上海市社保补缴规定

工作单位总不及时上交社保,而是过后经过申请缓缴批准的,在批准缓缴期内补缴的,不会影响在上海落户积分的。如果未能申请缓缴批准的,会依据相关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处罚或者交纳滞纳金后,再与交纳的也不会影响在上海落户积分的。依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文件:一、《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十条(申请缓缴的条件)规定:缴费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一)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进入破产程序的;(二)停产、连续亏损一年以上,或者濒临破产的;(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二、《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缓缴申请)规定:缴费单位申请缓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权证(包括房地产权证、有价证券、股权凭证等,下同)。对财产有独立处置权的缴费单位,可以申请缓缴;对财产无独立处置权的缴费单位,可以与对其财产有处置权的第三方共同申请缓缴。三、《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缓缴期限)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缓缴方应当提出缓缴期限和缴费计划。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四、依据《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第六条:缴费单位因经营状况等原因,确实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财务报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并由缴费单位和对其财产有处置权的机构提出缴费计划,以经评估和有关权证管理部门备案的财产权证,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缓缴。有关权证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缴费单位的财产备案。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缴费单位可以缓期缴纳。缓缴期最长为一年。缓缴期间,缴费单位不得转移已备案的财产。备案的财产应当依法优先偿付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满,缴费单位仍未按缴费计划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或者在缓缴期间转移已备案财产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依据上海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六、所以只要单位补缴的,不会影响在上海落户积分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市社保补缴规定

4. 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社保,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对我们都是百益无害的,其实现在国家的参保人数统计下来也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覆盖的,有很多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包括市劳动关系变化的比较频繁的这部分人社会保险的缴纳可能都是陆陆续续的,一般在上海工作的绝大多数的劳动者还是比较关心社保补交政策的,那么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一)上海市社保补缴申办条件:
1、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未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2、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在年满60周岁时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上海市社保补缴申请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二)上海市社保补缴补交流程:
1、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直接向办理机构提出补缴申报,选择缴费标准;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到办理机构申请参保登记的同时进行补缴申报,选择缴费标准。
2、办理机构审核补缴申请,符合条件的,打印《业务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3、审核未通过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交申请人。三)上海市社保补缴办理期限:只办理补缴申报的当场办结;需同时办理参保登记、补缴申报的,自服务中心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四)其他事项:
1、补缴标准为十二挡: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2、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3、个人须在扣缴日前(每月10日或20日)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指定银行个人实名制银行卡中,由指定银行进行扣款。五)一次性补缴的对象: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六)一次性补缴的时间: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七)次性补缴年限: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对上海市社保补交的方方面面的内容都进行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解释,比如说在上海补交的条件,补交的时间,补交的对象和年限等,其实在上海肯定也是个人补交和用人单位补交的时候的细节上是不一样的。

5. 上海市可以补缴社保

单位缴纳啊,个人缴纳需要找单位挂靠的.社保补缴方式: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其他相关材料。上海外来务工人员如何补缴社保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4、个人身份证。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市可以补缴社保

6. 上海 社保可以补缴吗


7. 上海如何补缴社保?


上海如何补缴社保?

8. 上海社保可以补缴吗

上海社保中断后是可以补缴的。
(一)补缴的方式如下:
(1)个人参保补缴社保:
其实就是按照灵活就业形式来给自己缴纳个人社保,但是必须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才能够交纳个人社保。即使长居户籍地,个人形式也只能参保五险其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公司挂靠补缴社保:
直接挂靠在别人公司就是了。如果你还没有离职,跟现在的公司关系又不错的话,可以跟公司商量一下,社保公积金照常缴纳,不过之前企业承担的部分就需要自己全部缴纳了,但是五险一金都能缴纳齐全。
(3)专业社保代缴公司:
如果是因为离职跳槽,对社保补缴只有短期需求,于情于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自己找专业的社保代缴公司。比如在蚂蚁社保代缴几个月,在自己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完美过渡。

(二)社保断缴后会有什么危害?
(1)医疗保险
断缴社保一个月,医保停用。
这时候如果生病了,吃药、住院都只能自费。大部分城市会在你重新开始缴纳的第二个月,看病正常报销。
社保断缴三个月,影响报销时间和年报销金额。
连续缴费年限不同的,享受的医保待遇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医保连续缴费的时间越久,每年的报销上限就越高。
(2)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需要至少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中途断缴了可以补续,但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3)生育保险社保政策规定断缴之后生育险清零,想要再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待遇也要等到重新缴纳满12个月之后了。
(4)工伤、失业保险断缴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影响不大。社保对于工伤保险来说,是即缴即用的。上班时公司必须给员工交社保的;而失业期间没有工作,自然也就不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了。对于失业保险来说,对于连续缴费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是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非本人主观原因失业的(主动辞职不算),就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买房、落户受限
现在热门城市基本都需要交纳社保一定时段才能有购房资格。例如上海需要在购房前的63个内累计缴纳满60个月才有购房资格,也就是大家总说的上海要满5年社保才能买房。而在上海落户,连续7年缴纳社保就是条件之一。
说5年,就5年,少一天、少一个月都不算5年。同理还有买车哦,别看摇号难,一但社保断缴,连个摇号的机会都么有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