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法角度分析三鹿奶粉事件,急急急!!

2024-05-17

1. 从经济法角度分析三鹿奶粉事件,急急急!!

免检产品一次又一次给公众带来灾难。作为企业,它生产的产品被“国家免检”本来是一项荣誉,是行政机关及消费者对它的产品质量充满信任的一个标志,按理说企业应该更加珍惜这项“荣誉”才对,而事实却是,好多企业在争取到“国家免检”这项权利之后利用它来为企业谋利,并不惜“造假”、“掺假”,这样,“国家免检”反而成了企业掺假的保护伞。另一方面, “国家免检”也同样成了某些政府部门推卸其责任的挡箭牌。国家并没有减少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其工作人员却利用“国家免检”减少了他的工作量和所应当承担的监督责任。这免那免,不如直接把政府工作人员免了更方便?你的工作都“免检”了,要你做什么,给你发工资岂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更重要的是,把检测这个程序免了,也就免了企业应当承担的履行保障食品安全义务的责任,也就免除了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第二责任人的监督责任。这很可怕,政府职能虚化,是很有可能让老百姓信仰无政府主义的,这个责任谁负?企业还是政府官员?你能负得起吗? 
    我们看到,三鹿毒奶粉出现问题以后,有很多人,利用很多途径,向很多的“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但是,没有得到重视,甚至可以说,没有得到回应。我们现在的有些地方、有些职能部门,对自己的工作不上心,上心的是自己的利益。把自己的权力金钱化,企业给他好处,他就很自然地成为了企业的保护人,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按企业的意愿履行自己的“职责”。某些政府部门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是不是渎职,很好办啊。政府不是有首问负责制嘛,查一下投诉记录,谁第一个接到投诉的,谁没有“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先从他查,查他的渎职罪,再查他的主管领导,一查到底!你不让老百姓过上安全、安稳的日子,国家就让你过牢底坐穿的日子!你不督促企业承担企业的安全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国家就让你承担企业所承担和你本来应当承担的双份的安全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责任只有落实到位,落实到法律层面上,我们的某些政府工作人员才会真正负起责任来,我们的食品才会安全,我们的国家才会安全! 
    公众积极参与能够促进企业和政府承担安全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 
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所讲的企业和政府应当承担安全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那就是三座泰山。这个责任再重,如果你想挣钱,你想执政,你就得勇敢地承担起来。 
    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受害人基本上都是普通公民。所以,他们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很突出。这完全可以理解。事实上,食品安全本来就是个公共安全的话题。仅仅依靠企业、政府来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是不够的。我们非常清楚,象三鹿公司这样的大企业政府对他监管比较容易,存在于集市、街道等处的小的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对他们的监管才是盲点、难点,而且,基层政府客观上也没有动力、能力、精力去监管。这里的安全隐患是非常大的,随时都有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老百姓吃的不安全,会影响他的,甚至是几代人的身体健康和智力发展,人民素质普遍下降了,中华民族怎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们的政府也要有这样的危机感,应当允许公众主张他们的知情权,应当允许他们发泄对企业、政府的不满。先把问题暴露出来,解决问题就好对症下药。同时,我们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齐抓共管”不灵,“共同参与”才行。要给公众参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机会,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人民群众的智慧也是无穷的,这些无穷的力量和智慧,政府要用啊,不是要防他,堵他,黑他。公众你让他参与进来,媒体也让他参与进来,司法机关也让他参与进来,律师也让他参与进来。大家一同来解决这个难题,各有分工,政府监督企业,公众监督企业、政府和司法机关,谁在食品安全上犯错误就把谁揪出来,让他承担责任。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让公众、企业和法院去解决,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让公众、企业和政府去解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让公众、企业和司法机关去解决,律师和记者都来积极关注、全程关注。
    几年以后,企业的错误全改正了,那谁也不再承担法律责任啦,多好!食品安全了,百姓安全了,国家安全了,这不就和谐发展了嘛!

从经济法角度分析三鹿奶粉事件,急急急!!

2. 用经济法知识分析三鹿集团破产案

一句话很简单很内幕:双汇也有问题为什么没破产,因为双汇是上市公司,三鹿是有限责任公司,用经济法的观念就是上市公司关系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公众利益,三鹿股东就那几个,所以没人保三鹿,破了就破了呗

3. 用公共管理学的某些原理分析美国金融危机和三鹿奶奶事件。

(1)系统原理:包括整体性原理、动态性原理、开放性原理、环境适应性原理、综合性原理等。所谓整体性原理是指系统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要素与系统之间的关系以整体为主进行协调,局部服从整体,使整体效果为最优。所谓动态性原理,是指系统作为一个运动着的有机体,其稳定状态是相对的,运动状态则是绝对的,系统不仅作为一个功能实体而存在,而且作为一种运动而存在。所谓开放性原理是指任何有机系统都是耗散结构系统,系统与外界不断交流物质、能量和信息,才能维持其生命。所谓环境适应性原理是指系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要与周围发生各种联系。这些与系统发生联系的周围事物的全体,就是系统的环境,环境也是一个更高级的大系统。如果系统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能够保持最佳适应状态,则说明这是一个有活力的理想系统。否则,一个不能适应环境的系统则是无生命力的。所谓综合性原理,是指把系统的各部分各方面和各种因素联系起来,考察其中的共同性和规律性。
  (2)人本原理:主要包括职工是企业的主体,职工参与是有效管理的关键,使人性得到最完美的发展是现代管理的核心,服务于人是管理的根本目的等观点。
  (3)责任原理:主要包括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合理设计职位和委授权限,奖惩要分明、公正而及时等观点。
  (4)效益原理:认为任何组织的管理都是为了获得某种效益,效益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管理应确立正确的效益观,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客观公正地评价效益等。
  (5)伦理原理:认为一个组织要想维持足够长的生命力,不仅需遵守法律,还需要遵守伦理规范或讲究伦理。

用公共管理学的某些原理分析美国金融危机和三鹿奶奶事件。

4. 用经济法知识解答下题 急急!请各位帮帮忙

一、1.公用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2.因为公用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他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3.省级或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1.题目的时间有误,本问无法判断;2.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3.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4.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5. 急!经济法案例分析作业!!!谢谢!

一,原法代
法律在德国,德国作为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在19世纪70年代出现了快速集中,生产和资本的1873年经济危机之后卡特尔粗放式发展,一些经济领域由一个或控制两个垄断,比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钢铁产业卡特尔联盟垄断了98%的全国钢铁产量。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声明卡特尔法的支持已经成为了德国法的标志之一。 1910推出了采矿法,支持卡特尔的钾,钾矿企业进入抑制被认为是限制手段,是原来的法律,法律对自由的在不经意间破坏了资本主义的秩序,这是经济规律的产生的垄断。 
原因围绕经济和社会思想的垄断日新月异的变化,德国民族主义的霸权也不是没有重视维护市场机制的作用。它于1896年在世界上第一个“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除了时间框架和一些民法和知识产权法,通过对商业行为的竞争,具体的立法方式的发展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指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调整。 
随后对生产同类商品或紧扣生产的全面实施之合资企业从生产到销售出现垄断托斯拉形式,托管企业托思香格里拉管理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形成垄断。非陀撕拉会员企业在市场上的价格无法与他们竞争,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只有托思拉美国钢铁公司,这被吞并和统治企业有700多家,这导致了严重的社会矛盾,使学者和政界人士认为,作为美国建国的私人自由企业的理念受到了威胁,自由市场体系处于危险之中,必须尽快改变这种局面。 
鉴于此,联邦制定了“州际商务法”于1887年,并于1890年顺利通过了参议员约翰?谢尔曼的“保护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反对该法案的贸易和商业。” ,简称“谢尔曼法”。后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被认为是现代反垄断法的母亲,这表明美国政府愿意采取行政干预,以纠正自由放任的缺点。该法认为,任何行为合同托斯拉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垄断和限制贸易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
发展造成了社会生活的一场深刻变革,义无反顾地私有制,因为有回报的,当然这是经济规律的根本原因的社会性质后,人类社会达到巅峰,不幸的是,伴随着从调整进行了极端的措施所带来的利益,却成了法直接通过移动一个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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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政治考题,急急急!!!

高考时事政治练习题汇总:2013年高考时事政治题主要以2012年9月到2013年5月的时事热点为出题点,考生现在就要关注时事热点,在平时多分析这个事件能提炼出哪些政治原理,并进行深入分析。此套高考时事政治练习题,内容都是2012后半年的社会热点事件,帮助高三生练手!

一、【时事背景】

2012年11月27日,以“变化的世界与发展的中国”为主题的“当代世界多边对话会”在北京召开。对话会由当代世界研究中心与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共同主办。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智库和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就国际格局、全球治理与新兴国家角色进行深入探讨。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在当前国际格局日渐多元化的大背景下,经济实力不断上升的新兴国家应该更多地参与到全球治理当中。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在经济上的崛起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2013年,新兴国家在全球GDP的比重将达到50.2%。

二、【考点链接】

1、经济生活角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外开放。市场经济具有开放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开放市场,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当代世界多边对话会召开,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要抓住机遇,趋利避害,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当代世界多边对话会召开,符合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是我国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机遇。

在新的形势下,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当代世界多边对话会召开,有利于不断拓展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对外开放需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我国的对外开放必须把力量放在自己身上,减少对外依存度。我国积极参与当代世界多边对话会目的,是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2、政治生活角度

我国政府的职能。我国积极参与当代世界对话会,通过开展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增加新兴市场国家话语权的努力等等,都体现了我国政府积极履行各项职能。

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相悖则是引起国家的根源。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积极参与当代世界对话会,其根本目的是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也有利于发展良好的国际关系。

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我国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我国积极参与当代世界对话会,体现了我国外交政策基本点,说明我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坚定力量。

3、生活与哲学角度

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在经济上的崛起的情况下,我国积极参与当代世界对对话会,积极探讨国际格局、全球治理与新兴国家角色等问题,有利于促进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团结与合作。这体现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坚持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的进程中,中国积极发展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友好关系,积极参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合作与交流,体现了我国政府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中国高度重视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本着务实的态度推进各国关系向前发展,体现了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矛盾的观点。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要求我们敢于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新兴市场国家与发达国家存在着矛盾,我们要敢于正视这些矛盾,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应该积极寻求政治对话去解决这些矛盾。

三、【创新试题】

1.在当前国际格局日渐多元化的大背景下,经济实力不断上升的新兴市场国家应该更多地参与到全球治理当中。为此,我国在对外开放中应该做到:

A.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B.发挥我国在国际上的主导作用

C.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国际治理之中D.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2.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在经济上的崛起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这表明:

A.新型国家主导着世界市场B.国际多极化趋势不断加强

C.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D.国际经济新秩序已经建立起来

3.近年来,新兴国家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全球气候问题及地区问题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全球事务管理中的话语权逐步增加。这主要是因为:

A.知识经济飞速发展B.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

C.各国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D.和平发展的趋势不断发展

4.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2013年,新兴国家在全球GDP的比重将达到50.2%。但与此同时,新兴国家在参与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决定权却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说明:

A.矛盾的普遍存在的B.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C.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着事物的性质D.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5.中国在介入全球事务的治理中一定要有选择、有重点,创造性地介入。这是因为:

A.整体与部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B.整体与部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C.整体与部分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与多样性D.关键的部分对整体具有决定性作用

中国在未来参与全球治理时,不仅需要政府、国家层面的参与,还需要社会性的参与,包括企业、地方、民间、NGO(非政府组织)、海外华人华侨等据此回答6—7题。

6.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的意义是:

①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②有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③有利于消除国际紧张局势④有利于体现我国在国际上的大国风范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7.从经济生活角度看,参与全球治理的依据是:

A.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威胁日益加深

B.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

C.生产全球化趋势不可阻挡

D.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日益相互依赖、相互联系

戴秉国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智慧、富有创新精神并热爱和平的民族。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坚持走和平发展之路,不仅大大改变了中国自身的面貌,而且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的共同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据此回答8—9题。

8.我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主要决定因素是:

①我国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②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

③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A.①③B.②④C.②③D.①②

9.十八大后的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致力于国家的和平发展,争取对人类和平、发展、进步的事业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这启示我们:

①要积极履行国际义务,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②要享有更多的国际义务③要把维护各国的国家利益作为一切活动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④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10.当代世界多边对话会议主题为“变化的世界与发展的中国”。这个主题说明:

A.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积极因素和坚定力量

B.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积极承担国际义务

C.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空前提高

D.中国已经在国际舞台上树立了举世公认的良好形象

11.随着新兴国家影响力的不断提高,传统大国与新兴国家之间争夺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的竞争将会很激烈。这说明

A.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应正确对待矛盾B.只要敢于斗争,矛盾就不会存在

C.矛盾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D.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2.上世纪末,东亚金融危机引发了发达国家对全球治理机制的反思,并导致了一系列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尝试,其结果就是部分吸纳新兴国家参与全球治理。这说明:

A.事物的联系是无条件的B.正确的意识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

C.意识的内容来自客观世界D.意识的形式和内容都是客观的

13.随着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从“一超独大”演变为“一超多强”,特别是近几年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使其影响不断扩大,全球出现了权力的分散化,全球治理主体已经进入了多元化时代。新兴市场国家整体实力上升,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

说明世界多极化趋势对世界的影响?

参考答案:

1.A2.B3.B4.B5.C6.C7.D8.B9.D10.C11.A12.B

13.(1)世界多极化趋势使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美国极力维护其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地位;日本和德国正努力跻身政治大国行列;中国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世界正在由“一超独大”演变为“一超多强”

(2)世界多极化趋势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在多极化的背景下,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求和平、促发展、谋合作是时代的主旋律。尤其是近几年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使其影响不断扩大,有利于建立国际新秩序,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3)世界多极化趋势符合新兴国家人民的利益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作为新兴市场国家,有着广泛发的共同利益,需要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





一、当前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
  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已冲击实体经济,影响日益加深,由于各国内部需求疲软,国际市场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为扶持和保护国内产业、防范国际市场萎缩导致的贸易转移,许多国家出台了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措施。这些贸易保护措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滥用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主要是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二是使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有的国家提高进口关税,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措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还有的国家在刺激本国经济方案中提出了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条款。3月26日,WTO出台的第二份《金融和经济危机及与贸易有关的进展报告》列举了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各成员采取的211项措施,涉及G20成员中的18个。报告对目前各国应对经济衰退的临时性措施,最终演变成保护本国落后产业的贸易保护主义表示了担忧。
  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今年1-4月,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两反两保”调查38起,案件数同比上升26.7%,其中反倾销24起,反补贴2起,保障措施7起,特保5起。尤其是4月份,美国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启动特保调查、对油井管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两起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引起中国政府及产业界的高度关注。
  二、积极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摩擦案件
  面对日益抬头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不断增多的贸易摩擦案件,商务部一方面旗帜鲜明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同时把维护我国企业正当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全方位开展应对工作。近一段时间以来,陆续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成功应对,近期欧盟终止了对我镀锌板和不锈钢冷轧薄板两起钢铁反倾销调查;通过交涉磋商,印度终止了对我尼龙帘子布特保调查;妥善处理了土耳其特保案;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取得突破,近期三氯蔗糖案和电池337调查美国内司法诉讼案获得全胜。
  商务部将继续发挥“四体联动”机制作用,积极组织商协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妥善应对贸易摩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经贸环境。
  (一)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措施将使金融危机下本已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加困难,各国应以史为鉴,兑现承诺,通过合作和磋商解决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贸易摩擦预警监控机制。密切跟踪国外贸易保护主义发展趋势,以及我主要贸易伙伴贸易政策及措施的调整和变化最新动向,及时收集贸易保护案例,分析研判给我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向地方、相关部门和商协会进行通报。加强预警信息通报和出口风险发布,让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贸易摩擦动向。
  (三)加大交涉、磋商和法律抗辩力度。加强政府间的双边对话和沟通,要求有关国家取消不公平、不合理的保护措施,对某些成员违反世贸规则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或采取其他贸易限制措施的做法,在必要时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四)提高企业应对摩擦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宣传培训、法律咨询,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应诉。
  三、企业和行业组织应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做好贸易摩擦的应对工作,商务部不断改进服务,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的作用。企业要深入了解WTO规则和贸易救济调查的相关知识;高度重视贸易摩擦的影响,在遭遇贸易摩擦案件时要敢于应对,善于应对,特别是在应诉时要注意团结作战一致对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主动抵制低价竞销等扰乱出口经营秩序的行为;树立起风险防范意识和加强进口预警机制。商协会是“四体联动”应对机制的重要一环。商会、协会可注意加强与国外业界的对话与协商,了解国外产业界的关注,寻求共同利益,通过业界间的合作化解贸易摩擦。积极组织企业和代表企业应诉,以实际利益为出发点,务实应对贸易摩擦。密切与政府、企业之间的联系,关注政府发布的贸易摩擦动态等信息,健全信息化管理体制,让会员企业及时了解最新贸易摩擦动向,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利益。

7. 【急求】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

1、看不到所述问题的详细内容;

2、经济法涉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诸多法律关系及法律问题;
3、所要经济法经典案例过于笼统,建议详细陈述。

【急求】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

8. Djgeer法律第三个

三、结语:中国经济法研究的反思及基本方向
讨论至此,需要我们回答,对于中国经济法研究,我们需要反思什么、又如何展开反思?一句话,我们应立足中国经济法的本土性实践,以普适性的经济法为指引,为经济法的知识和制度体系作出中国经济法学人自己的贡献。借用时髦的表述:为既是中国的又是世界的经济法而奋斗!具体而言:
在中国经济法的本土性问题上,需要我们尽可能地超越此前重经济法原则、理念价值的研究和引介,转向对转型中国经济法律实践与经济法律规则自身的研究。因为,不管是西方式的“政府干预市场论”,还是所谓转轨中国经济法的“政府培育市场论”,如何“干预”又如何“培育”,都需要回到生动的经济法治实践中、回到具体的经济法律规则体系上、回到特定的经济立法文本内、回到可公开评价与验证的客观立场上,而非立足于所谓“仁智各见”的理念价值上的空对空。“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与“三鹿奶粉事件”的处理及其内在逻辑就是典型的反证。
在经济法普适性问题上,需要我们坚持普适性的经济法并超越经济法的普适性。
联系到“转轨经济法”的某些观点,让论者回忆起发表于2005年的一篇论文111}。该文从发生学角度论证了经济法的授权法本性与行政法的控权法属性。而且,它作为经济法的普适性结论,也为转型中国的经济法治实践所证实。但是,依然有很多学者从所谓“转轨”角度认定和主张“中国经济法”应该以控权为主旨。这样,就意味着对于包括经济管理者在内的经济法主体的责任认定,会存在不同标准:即“假定一处理一制裁”或“行为模式一法律后果,,[‘2]。再进一步,这种混淆经济法普适性与本土性的主张,实际上还牵涉到了经济法律关系当事人违法后,到底是对错分明地有责必究还是适用经济法上的特殊问责制?对此,可以借用史际春教授的高见[l3]。他认为:经济问责制(accountability)包含前后衔接的三阶段或者三步骤:角色担当(responsibility)一问责回应(answerability)一责任承担(liability)。
正因为对经济法功能的一般定性—“经济授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n年第6期权法”抑或是“经济控权法”—的认识与定位发生了偏差,就导致了转型中国背景下的“三鹿奶粉事件”中的各级质检官员与美国金融危机中的美联储官员,同为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但却迥异的命运。中国的涉案质检官员一律就地免职,而美国的Fed官员则在经过无数次的国会质询并作出合理解释后即可“毫发未损”地稳坐钓鱼台。当然,也还因为经济法的普适性所决定,转型中国语境下“三鹿奶粉事件”中被追究责任的官员,随即又可以在民众与学者不解但其上级主管部门觉得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嘈杂声中,“异地任职”114]。这恰恰是经济法的普适性给中国经济法学人的认识偏差所上的最好一课。以本土性为由而否认经济法普适性的做法,注定会给中国经济法理论和实践带来严重的消极后果—理论上,中国经济法研究成果既无法解释转型现实,同时又无法与包括西方经济法在内的经济法共识相衔接;实践中,民众会因此而对经济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产生质疑,进而动摇对经济法律的信仰。
与此同时,西方法学界近年来所提出的最前沿的命题—面对非法的“法治(Whentheruleoflaw15iliegal?)[,”],还提醒我们应时刻警惕全球化维度上包括经济法在内的法律普适性主张可能在理论上与实践中的被滥用。也即要求我们对包括经济法普适性在内的法律普适性命题作再次的反思与超越!
其中,为转型中国的央企所普遍接受并积极展开的所谓与“国际接轨”的内部治理机制改革,特别是全民所有的央企高管因此而合法地获得的天价薪酬(以平安保险CEO的6000余万元的年薪为例),就展现了转型中国社会所经历的从“人治”(ruleofpeople)到“法治,,(ruleoflaw)的历史进步及其复杂性;同时,从美国AIG的高管层依法(合同法)用纳税人解决金融危机的公共财政资金发放奖金,到“三鹿奶粉事件”后,美国FDA在华设立办事处等新现象[l6],则又从另一个侧面提出了从“法治”到“民治”(people,S:uleoflaw)转变的必要性,或者对“法治”负面效应警惕与超越的必要性。当然,这个层面的研究和反思才刚刚开始,很多艰巨而细致的工作还在等待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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