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免费的法律援助吗

2024-05-24

1. 重庆有免费的法律援助吗

国家正在大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配合,用法律去维护人民的权利,去维护社会的正义,去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有许多社会弱势群体并不懂法也没有资金去寻找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国家就会设置相关的法律援助中心,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重庆的法律援助有哪些内容以及联系方式是什么?      一、重庆的法律援助重庆市为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能够及时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保障他们的权益不受到危害,设置了相关的法律援助中心,没有资金为自己请律师的人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去寻求法律援助。政府可以为市民提供的法律援助,包括以下几种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例如工人需要讨要劳动报酬,工人在工作中受伤需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家庭经济贫困需要申请某种经济援助,或者卷入某种刑事案件中,需要寻找辩护人。      二、重庆法律援助的联系方式重庆市设置了多个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在所属的不同区都设置了法律援助中心,该法律援助中心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的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这是位于渝北区的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还在万州区,黔江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等各个区域都设置了法律援助机构,人们可以就近去查询不同地区的联系电话,并寻找相关机构的援助。      三、设置法律援助中心的意义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置有极其重大的社会意义,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有利于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用法律去捍卫人们的权益,用法律去构建一个更和谐的社会,需要法律援助中心的存在。      可以咨询劳动报酬,工伤维权,如果家庭困难的话也可以申请一些补助,如果离婚了的话你的另一半没有给你赡养费的话,也是可以咨询,如果没有经济能力的话,也是可以咨询的。联系方式是12348,打电话可以详细的咨询一下。      重庆的法律援助有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涪陵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分别是67086156,63828954,58242972,72273520。重庆市有哪些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的机构?      重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免费援助

重庆有免费的法律援助吗

2. 重庆渝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什么地方?

交通指引
重庆市渝北区法律援助中心附近的公交站:
一碗水前街、一碗水、一碗水、凯歌路、双湖路、奇缘名居、顺风苑、双湖路口、双龙站、渝北检察院、双湖路、渝北区检察院、渝北检查院、渝北民政局、双湖路口、银海风景。
重庆市渝北区法律援助中心附近的公交车:
686路、610路、629路、642路、696路、697路、622路、680路、682路、683路、690路、691路、695路、684路、555路、608路、613路、616路、681路、801路、865路、880路、656路、轨道交通3号线、853路等。

3. 以重庆为例, 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以重庆为例怎么 申请法律援助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如下:一、公民就本条例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一) 请求国家赔偿 的,向 赔偿义务机关 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六)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向 赔偿义务人 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因其他利益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二、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残疾人请求侵权赔偿的;(七)未成年人 请求损害赔偿 且其监护人经济困难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三、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 采取强制措施 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 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并无需对受援人进行经济状况审查:(一)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三)刑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以重庆为例, 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4. 法律援助中心,是做什么的?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5. 什么是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分析: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什么是法律援助中心

6. 法律援助的电话都有哪些?


7. 法律援助中心是干什么的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是干什么的

8. 法律援助中心是干什么的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设立目的
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出于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
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门设立的)是律师除律师事务所之外的法定执业机构。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区别在于:
前者享受国家工资,专门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后者是自谋生路,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不得办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授者收取钱物。
前者其注册后的律师证件称之为“律师工作证”,而后者的注册证件叫“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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