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预缴 石家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新规出台

2024-05-20

1. 开发商预缴 石家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新规出台

6月23日,凤凰网房产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石家庄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推动已售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络备案时,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预测面积代为足额缴纳维修基金,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依据楼盘表以套为单位开具票据,开发建设单位在购房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出具对应票据向购房者收回代交维修资金。
已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房屋,购房人未缴存维修资金的,市房产交易中心暂停办理打印补充协议,现房合同备案书和首次转移交易等手续;
开发建设单位或购房人均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缴存维修资金;
购房人未缴存维修资金开发企业办理交房手续的,由相关部门约谈开发建设单位,责令限期缴存,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维修资金未交存至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专户的,引导业主、业主委员会,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追缴;
该通知适用于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县区可参照执行。

开发商预缴 石家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新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