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地点规定是什么

2024-05-08

1. 增值税纳税地点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纳税地点规定是什么

2. 有关增值税纳税地点规定

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的地点。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扩展资料: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3. 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有哪些?

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的地点。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扩展资料: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有哪些?

4. 有关增值税纳税地点规定

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的地点。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扩展资料: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5. 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其分支机构应纳的增值税是否可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决定。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6%的征收率征税,并可处以1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一、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6.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人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增值税纳税地 点为:(一)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 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二) 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非固定业户在非试点地区提供 应税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 值税。

7. 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包括哪里?

一、正面回答增值税纳税地点有不同的规定: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二、分析详情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境内有偿,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包括哪里?

8. 增值税纳税地点

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