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2024-05-16

1. 清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周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冶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増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疹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一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Y一刀、X一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三)各省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价格昂贵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清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2.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诊疗项目目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由价格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由此规范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来确定。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在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必需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作为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来确定。为规范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各省市还制定了相应的办法,确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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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清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保险主要法规政策:一、职工医疗保险:中央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1998-12-142、《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函〔2000〕4号)2000.1.5.3、《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6号)2002-08-124、《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6号)2003-04-07河南省政策文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1999]38号)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2001]51号)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豫人社[2009]486号)2009-12-22郑州市政策文件: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12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文件的通知》(郑政办文(2000)152号)(1)《<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3)《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4)《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急诊、外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5)《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暂行办法》(6)《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种病”、“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7)《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8)《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9)《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10)《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11)《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暂行办法》(12)《郑州市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政(2001)21号)2001-12-31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政办(2004)72号)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的通知》(郑政办文(2004)105号)5、《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暂行定额标准的通知》(郑社医(2005)13号)2005-7-276、《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通知》(郑政办文〔2007〕44号)7、《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郑劳社医疗〔2008〕6号)2008-10-16企业医疗保险:1、《河南省省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豫劳社医疗[2001]16号)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政办(2002)2号)3、《关于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豫劳社医疗〔2002〕27号)2002-12-9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4〕5号)2004-07-05其它(一)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政(2002)23号)(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2003-05-262、《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3]21号)(2003-8-123、《转发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的通知》(郑劳社医疗〔2003〕14号)2003-8-294、《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豫劳社医疗〔2003〕27号)5、《关于转发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郑劳社医疗〔2003〕16号)2003-11-12(三)农民工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6〕5号)2006-06-19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2000-04-29河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0)105号)2000-9-26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和河南省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1)106号)3、《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2]70号)郑州市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2)1号)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02)1号)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郑州市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02)67号)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2007-07-102、《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4号)2007-09-043、《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40号)2007-10-10河南省政策文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68号)2、《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09〕35号文件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009-06-17郑州市政策文件: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政〔2007〕4号)2007-1-29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2007-1-293、《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关于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郑居民医保(2007)8号)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和实施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郑政办文〔2007〕10号)2007-1-305、《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在校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2、《关于驻郑院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豫劳社医疗〔2008〕10号)2008-06-24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26号)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的意见》2009-10-29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09〕438号)2009-12-016、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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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4. 清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2023年度清远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共619元),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参保人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费用。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标准      2023年度清远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共619元),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参保人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费用。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的参保人,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未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的新入学高等院校就读学生,可在参保登记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保对象范围      1.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本市在校学生;      3.本市居住证持有人;      4.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5.国家、省和市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参保缴费须知      1.已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如无申请暂停参保,2023年度默认继续参保;      2.参保人可在缴费期间到参保地任一医保经办机构修改参保缴费信息;      3.按时将足额资金存入代扣医保费的银行账户,并自行到发卡行核查银行账户处于可代扣状态,系统将自动为您代扣参保;      4.确实未能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或无法通过银行代扣的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税务”或“清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医保”“粤税通”或“粤省事”小程序、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办税终端、“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等渠道进行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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