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至今有没有退市的股票?

2024-05-20

1. 创业板至今有没有退市的股票?

目前创业板好像还没有退市的股票,只有三家发布退市预警。

截至2014年底,创业板已经有3家公司发布了暂停上市风险警示公告,它们分别是宝德股份、万福生科,以及天龙光电。对于创业板公司来说,如果连亏3年,无需ST将直接暂停上市。如果宝德股份、天龙光电和万福生科3家公司,最终出现因为连续亏损3年而暂停上市的情况,将是创业板首次出现暂停上市的案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可能性并不算小

创业板至今有没有退市的股票?

2. 创业板至今有没有退市的股票?

目前创业板好像还没有退市的股票,只有三家发布退市预警。
截至2014年底,创业板已经有3家公司发布了暂停上市风险警示公告,它们分别是宝德股份、万福生科,以及天龙光电。对于创业板公司来说,如果连亏3年,无需ST将直接暂停上市。如果宝德股份、天龙光电和万福生科3家公司,最终出现因为连续亏损3年而暂停上市的情况,将是创业板首次出现暂停上市的案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可能性并不算小

3.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吗?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
1.退市之后,如果满足重新上市要求,可以上市;
2.退市之后的股票,业绩,公司发展都比较差,要重新上市难度比较大;
3.不要去赌退市之后的公司重新上市,成功率非常低。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不断的改革,我们股市退市制度也越来越全面,ST股成为了退市的主力军,退市之后的股票都会去到新三板,这些股票还有重新上市的机会,只要满足新股上市要求,他们可以二次上市。创业板的股票退市之后也可以重新上市,只是退市之后要上市非常难,毕竟退市的股票基本上都处于连续亏损状态,公司发展也遇到很大问题,能够重新上市的企业概率太小,不建议投资者去参与这样的投资。

一、创业板股票退市之后只要满足重新上市要求就可以上市
不管是主板还是创业板的股票,退市之后都会去到新三板,新三板的企业可以重新上市。
只要满足上市的条件,退市之后的股票都可以重新申请上市,只是能够重新上市的企业非常少,概率非常低。

二、不建议投资者参与赌企业重新上市
现在有部分投资者,对于要退市的股票进行分散投资,因为股价比较低,只要有一个企业重新成功上市,基本上就会把钱赚回来。
这种思路确实没有任何问题,同时也冒了很大的风险,主要原因就是退市的企业基本面都比较差,经营连续亏钱,公司处于非常困难阶段,要想重新上市,难度非常大,不建议投资者参与。

三、不要被企业重新上市的巨大收益诱惑
股票重新上市,股票价格肯定要翻几倍,这对很多投资者是非常大的诱惑,面对这种诱惑,我们要学会拒绝。
股市不是任何钱都可以赚,放弃一些高难度的赚钱方式,可能才是更多投资者最好的选择。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吗?

4. 目前创业板有可能被退市的股票吗?

创业板16只个股风险大!
 
 
        当升科技净利润增长率-95.6%,连续两年下滑。
  荃银高科净利润增长率-82.65%,连续两年下滑。
  恒信移动净利润增长率-75.56%,连续两年下滑。
  大禹节水净利润现金含量连续三年为负。
  中青宝净利润增长率-46.99%,连续两年下滑。
  朗科科技净利润增长率连续两年为负。
  国联水产净利润增长率-50.40%,连续两年下滑。
  高新兴净利润现金含量去年和前年均为负。
  国民技术净利润现金含量去年和前年均为负。
  安诺其净利润现金含量去年和前年均为负。
  南都电源净利润增长率12.66%,连续两年下滑。
  梅泰诺净利润增长率0.95%,盈利能力弱。
  华伍股份净利润增长率-30.32%,连续两年为负。
  赛为智能净利润增长率-14.20%,连续两年下滑。
  科新机电净利润增长率-18.54%,连续两年下滑。
  欧比特净利润现金含量-149.82%,连续两年为负值。

5. 创业板退市新规则

一、交易类强制退市1、沪市主板(一)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二)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三)在本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盘价同时触及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四)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五)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2、科创板(一)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二)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三)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四)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3、深市主板(中小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4、创业板与科创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二、财务类强制退市1、沪市主板13.3.1上市公司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13.3.2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2、科创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3、深市主板(中小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4、创业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三、规范类强制退市1、沪市主板13.4.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三)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13.4.14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二)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三)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半数以上董事仍然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四)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五)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6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六)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强制解散条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产;(七)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八)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2、科创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3、深市主板(中小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4、创业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四、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1、沪市主板13.5.1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13.5.2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三)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本章第三节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则先取其绝对值再合计计算);(五)本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统称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第(三)项至第(五)项统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3.5.3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条第(二)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三)本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2、科创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3、深市主板(中小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4、创业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五、主动退市1、沪市主板13.7.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本所交易;(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三)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四)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五)除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六)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七)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八)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主动终止上市情形。2、科创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3、深市主板(中小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4、创业板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第二节 交易类强制退市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三)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四)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创业板退市新规则

6. 创业板开始有退市机制是在哪一天?

投资创业板股票先要到券商营业部签订《生死状》——《创业板股票风险认知书》,

 

二.创业板退市制度。
 
1.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
新增加了两个退市条件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11项退市条件。其中,“净资产为负”、
“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等为创业板较主板增加的退市条件。而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在现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
 
4.缩短了资不抵债公司的退市时间。
 
5.成交量过低公司直接终止上市。
 
6.退市前有30个交易日的交易机会。逃命机会

7. 创业板股票退市条件

交易类:一、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二、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三、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四、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400人。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行为。财务类: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其他认定的情况。规范类:一、在规定时间未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二、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的。三、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在规定期限未改正的。四、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发生变化的,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未解决的。五、强制解散。六、法院受理重整、和解和破产的。七、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拓展资料】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一)连续亏损。(二)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三)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四)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五)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七)公司解散。(八)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九)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十)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十一)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十二)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十三)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创业板股票退市条件

8.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吗?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摘要】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伙伴金融分析师雨菲,用5分钟整理答案,我将竭尽所能回答您的问题,满意麻烦5⭐赞哦~谢谢🌹【回答】
我正在帮您整理资料😊,请您稍等马上回来🎉🌹。【回答】
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创业板退市的公司不能重新上市。【回答】
创业板公司在退市后将进入股转系统的专门层次挂牌转让,不再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恢复上市。为了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创业板要求有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及时做信息披露,并发布退市公告。【回答】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回答】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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