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税负转嫁的条件有哪些

2024-05-14

1. 简述税负转嫁的条件有哪些

税负转嫁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
1、商品经济的存在:
税负转嫁是在商品交换中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动实现的。没有商品交换的存在,就不会有税收负担的转嫁。因此,商品经济是税负转嫁的经济前提。从历史上看,在以自给自足为基础的自然经济社会里,产品一般不经过市场交换,直接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切商品的价值都通过货币形式表现为价格,商品交换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而大规模地发展起来,为商品和商品流转额的征税开辟了广阔的场所,同时也为商品课税被转嫁提供了可能,商品课税也迂回地或间接地通过价格助变动实现转嫁。
2、自由定价体制的存在:
税负转嫁是和价格运动直接联系的,一般是通过提高铭货的售价率压低进货的购价来实现的。其中,有些税种的税负可以直接通过价格的变动实现转嫁;有些税种的税负是通过资本投向的改变,影响商品供求关系间接地通过价格的变动实现转嫁。
无论采取哪种转嫁形式,都依赖于价格的变动。因此,自由定价制度是税负转嫁存在的基本条件。

扩展资料:
税负转嫁的影响因素:
1、税负转嫁与价格自由变动的规则:
价格自由变动是税负转嫁的基本前提条件。税负转嫁涉及到课税商品价格的构成问题,税负转嫁后存在于经济交易之中,通过价格变动实现。课税不会导致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也就没有转嫁的可能,税负由卖方自己负担。
课税以后,若价格增高,税负便有转嫁的条件。若价格增加少于税额,则税负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若价格增加多于税额,则不仅税负转嫁,卖方还可以获得额外收益。
2、税负转嫁与供求弹性法则:
供需弹性是影响税负转嫁最直接的因素。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课税商品价格能否增高,不是供给一方或需求一方愿意与否的问题,而是市场上供需弹性的压力问题。
一般说来,对商品课征的税收往往向没有弹性的方向转嫁,税负转嫁与供需弹性存在方向相反的关系。需求弹性越大,税负越向供给者转嫁;供给弹性越大,税负越向需求者转嫁。
3、税负转嫁与成本变动规则:
在成本固定、递增和递减三种场合,税负转嫁有不同规则。成本固定的商品,所课之税有全部转嫁买方的可能;成本递增商品,所课之税转嫁于买方的金额可能少于所课税款额;成本递减商品,不仅所课之税可以完全转嫁给买方,还可获得多于税额的价格利益。
4、税负转嫁与课税制度的关系:
间接税税负易于转嫁,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如对人的所得课税,较难转嫁;而对于商品课征的消费税等,则较易转嫁。课税范围广的,即课税能遍及同一性质所有或大部分商品的,转嫁易,反之则难转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负转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负担转嫁

简述税负转嫁的条件有哪些

2. 简述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一般包括前转和后转两种基本形式。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与价格升降紧密联系;②它是各经济主体之间税负的再分配,也是经济利益的一种再分配,其结果必导致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③是纳税人的一般行为倾向,即是纳税人的主动行为。
  1、税负转嫁是税收负担的再分配。其经济实质是每个人所占有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没有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不构成税收负担的转嫁。
  2、税负转嫁是一个客观的经济运动过程。其中不包括任何感情因素。至于纳税人是主动去提高或降低价格,还是被动地接受价格的涨落,是与税负转嫁无关的。纳税人与负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阶级对立关系,还是交换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也是与税负转嫁无关的。
  3、税负转嫁是通过价格变化实现的。这里所说的价格,不仅包括产出的价格,而且包括要素的价格。这里所说的价格变化,不仅包括直接地提价和降价,而且包括变相地提价和降价。没有价格变化,不构成税负转嫁。

3. 税负转嫁的形式主要有前转

税负转嫁,也有经济学家称之为税收辗转,其基本形式有以下四种:
1.前转,亦称“顺转”
指纳税人在进行货物或劳务的交易时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其应负担的税款向前转移给货物或劳务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形式。前转是税负转嫁的最典型和最普通的形式,多发生在货物和劳务征税上。
2.后转,亦称“逆转”
指纳税人通过压低生产要素的进价从而将应缴纳的税款转嫁给生产要素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负担的形式(一般在前转无法实现时)。
后转的发生一般是因为市场供求条件不允许纳税人提高商品价格,使之不能采取前转的方式转移税收负担所致。
3.消转,又称“税收转化”
即纳税人对其税收负担既不向前转嫁也不向后转嫁,而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或改进生产技术等方法,自行消化。
消转并未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
4.税收资本化,亦称“资本还原”
生产要素购买者将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纳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扣除的方法,向后转移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的一种形式。
税收资本化主要发生在某些资本品的交易中。
名义上由购买者纳税,实际由出卖方承担。

税负转嫁的形式主要有前转

4. 简述税负转嫁的条件有哪些

税负转嫁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
1、商品经济的存在:
税负转嫁是在商品交换中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动实现的。没有商品交换的存在,就不会有税收负担的转嫁。因此,商品经济是税负转嫁的经济前提。从历史上看,在以自给自足为基础的自然经济社会里,产品一般不经过市场交换,直接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切商品的价值都通过货币形式表现为价格,商品交换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而大规模地发展起来,为商品和商品流转额的征税开辟了广阔的场所,同时也为商品课税被转嫁提供了可能,商品课税也迂回地或间接地通过价格助变动实现转嫁。
2、自由定价体制的存在:
税负转嫁是和价格运动直接联系的,一般是通过提高铭货的售价率压低进货的购价来实现的。其中,有些税种的税负可以直接通过价格的变动实现转嫁;有些税种的税负是通过资本投向的改变,影响商品供求关系间接地通过价格的变动实现转嫁。
无论采取哪种转嫁形式,都依赖于价格的变动。因此,自由定价制度是税负转嫁存在的基本条件。

扩展资料:
税负转嫁的影响因素:
1、税负转嫁与价格自由变动的规则:
价格自由变动是税负转嫁的基本前提条件。税负转嫁涉及到课税商品价格的构成问题,税负转嫁后存在于经济交易之中,通过价格变动实现。课税不会导致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也就没有转嫁的可能,税负由卖方自己负担。
课税以后,若价格增高,税负便有转嫁的条件。若价格增加少于税额,则税负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若价格增加多于税额,则不仅税负转嫁,卖方还可以获得额外收益。
2、税负转嫁与供求弹性法则:
供需弹性是影响税负转嫁最直接的因素。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课税商品价格能否增高,不是供给一方或需求一方愿意与否的问题,而是市场上供需弹性的压力问题。
一般说来,对商品课征的税收往往向没有弹性的方向转嫁,税负转嫁与供需弹性存在方向相反的关系。需求弹性越大,税负越向供给者转嫁;供给弹性越大,税负越向需求者转嫁。
3、税负转嫁与成本变动规则:
在成本固定、递增和递减三种场合,税负转嫁有不同规则。成本固定的商品,所课之税有全部转嫁买方的可能;成本递增商品,所课之税转嫁于买方的金额可能少于所课税款额;成本递减商品,不仅所课之税可以完全转嫁给买方,还可获得多于税额的价格利益。
4、税负转嫁与课税制度的关系:
间接税税负易于转嫁,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如对人的所得课税,较难转嫁;而对于商品课征的消费税等,则较易转嫁。课税范围广的,即课税能遍及同一性质所有或大部分商品的,转嫁易,反之则难转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负转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负担转嫁

5. 税负转嫁的方式有

税负转嫁的方式有一、市场调节法市场调节法是根据市场变化进行税负转嫁筹划的方法。市场价格受供求规律的支配,需求的变动影响供给,供给的变动反作用于需求。商品的价格随着供给与需求的变动上下波动。因此,税负能否转嫁,主要看纳税者怎样利用市场供求变化,并根据市场情况“对症下药”。(1)当商品的供给为一定时,如果需求增加或保持不变,生产经营者可以将其承担的税负加到商品价格上,转嫁给商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这种情况是由一种商品生产相对处于数量、质量稳定过程中,即社会再对该产品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就会导致供大于求,而若从这些现有生产企业中抽走资金,减少生产,又会导致供给不足的局面。这种局面在重大应用技术发明和扩大生产之前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税负转嫁也是普遍的。(2)当商品的需求为一定时,如果供给不变或减少,税负就可以通过价格上涨方式转移给购买者或消费者,做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供给是否充分掌握需求处于稳定时的程度和可预期能维持多长时间。(3)如果课税商品供不应求,供给量和需求量相差十分悬殊,且课税商品价格未被抬得过高的情况下,生产厂家在努力扩大生产的同时,生产经营者都还应该尽可能把承担的税收连同各种费用一道转移给购买者,进行彻底的税负转嫁。应该指出的是,商品经济社会税负转嫁不是一件坏事,它是加速供求关系平衡,促进市场繁荣的一种手段。(4)在某些条件既定的情况下,课税商品对消费者来说属于可要可不要商品的时候,该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就不可能进行税负转嫁的尝试。这是因为课税商品不是消费者必需的,价格低,人们购买的就多,价格过高,人们购买就少,甚至可以不买。在这种情况下,税负转嫁尝试会使该商品难于销售出去,一旦商品滞销后再进行降价处理,问津的人也会减少(因为降价往往使人们同产品质量不高或质量发生问题联系在一起)。商品成本转嫁法商品成本与税负转嫁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商品成本转嫁法是根据商品成本状况进行税负转嫁的方法。成本是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作的各种预先支付和投入费用的总和。它一般有三种形态,即固定成本、递减成本和递增成本。固定成本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随产品产量变化而变化的费用和损失。递增成本是随产品产量增加和经营范围的扩大而增加的费用和损失。递减成本则与递增成本相反,它是单位产品随着经营扩大和服务范围的扩展而减少的费用和损耗。从转嫁筹划来看,不同成本种类产生的转嫁筹划方式及转嫁程度不同。(一)固定成本与税负转嫁筹划由于这类产品,成本不随着生产量的多寡而增减单位成本。因此,在市场需求无变化条件下,所有该产品承担的税额都有可能转嫁给购买者或消费者,即税款可以加入价格,实行向前转嫁。例如,骨灰盒,由于人们不会因为其价格是否包括了税款而多买或少买,因此,完全可以实现税负转嫁。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对于成本固定而市场缺乏弹性的商品,它的需求总是一定的,需求变化情况极为少见,因此,生产经营者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决非是人们主观上想从事这种生产经营活动就可以实现。(二)递减成本与税负转嫁筹划成本递减的产品是实行税负转嫁的最好形式。由于单位产品成本在一定的情况下,随着数量增加和规模的扩大而减少,单位产品所承担的税负分摊也就减少,因此税负全部或部分转嫁出去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然而,随着生产数量和规模的增大,客观上要求降低产品价格的呼声也就增大了。生产经营者为了保证自己的竞争优势,也会适当地调低其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但就一般情况来说,这种价格降低的程度不会大于税负分摊在每个产品上的下降程度,即生产经营者在价格调低后,仍会把有关税负转嫁给自己商品的购买者,甚至还可以获得多于税额的价格利益。(三)递增成本与税负转嫁筹划对于递增成本的产品,企业在这种商品中的税负是不会全部转嫁的,至多只能转移一部分出去。因为成本递增的产品随着产量的增加,单位产品的成本也会增加,而课税又迫使企业提高产品价格,这样由于价格提高和产量增加的双重压力,产品的销路必然受到影响,继而造成产品严重积压。在这种情况下,厂家为了维持销路,不得不降低产品价格,自己承担一部分应属于消费者所承担的税收。可见,对于产品成本随产量增加而增加的生产经营者来说,若不想办法降低成本递增趋势,税负转嫁筹划是难于实现的。税基转嫁法税基转嫁法也叫税基宽窄运用法,是根据课税范围的大小、宽窄实行的不同税负转移方法。一般来说,在课税范围比较广的情况下,正面、直接的税负转移就要容易些,这时的税收转移可称为积极性的税负转嫁。在课税范围比较窄的时候,直接地进行税负转移便会遇到强有力的阻碍,纳税人不得不寻找间接转嫁的方法,这时的税收转嫁就可以称为消极的税负转嫁。积极税负转嫁筹划的条件是,所征税种遍及某一大类商品而不是某一种商品。如对生产、经营汽车征的税,对烟酒、农作物所征的税等。这些对大类商品普遍适用的税种实际上忽略了具体不同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忽略了不同产品所承受的税负和转嫁税负的能力,因而为生产经营者转嫁税负创造了条件。在市场价格充分显示供求需要变化的条件下,生产经营者根据市场信号,进行产品品种的调整,就完全可以实现有效的税负转移,拿汽车生产来说,汽车品种很多,在其生产所有品种的汽车适用同一税率的情况下,它完全可以把绝大多数财力、物力、人力集中于市场上好销售的汽车生产,同理,汽车商店也会这样做。这样该生产厂家及经营商店总会处于设法满足市场需求的状况中,它的产品总是维持其大多数适销对路。因此,保证它们承受的税负部分甚至全部都可以转移出去。对烟酒统一征税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拿酒来说,酒分为白酒、黄酒、果酒、啤酒等。若再细分还可以分出更多种,如白酒可以分为高度白酒、低度白酒,如对高度白酒征收较高税率的税收,造成从事高度白酒生产经营的企业转而从事低度白酒或其他酒的生产经营,这就使生产和经营高度白酒者减少。高度白酒就会因生产经营者减少而使价格上升,消费者也就因高度白酒减少而被迫以较高的价格购买,结果是使生产经营白酒的生产经营商较为容易地将其所应负担的税收转嫁给购买者和消费者。事实上,凡是征税范围广泛的税(除直接税外),在某种意义上等于没有征税。因为它并没有影响市场选择的条件,也没有影响需求程度,只是在同类商品价格上增加了一个金额相等的附加值。消极性税负转嫁的情况是仅对某类商品中的某一种商品开征特定的税,直接意义上的税负转移就难以实现。因为这时的税负承担者很具体,税基窄,消费者抉择的余地大,如税负向前转移,则价格上升。由于市场存在无税或低税的代用品,课税产品的需求量必然减少,且减少的水平往往大于价格上升的幅度,因此,税负难以转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 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负转嫁的方式有

6. 简述税负转嫁

简述税负转嫁的方式。
本题参考答案:
所谓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将其所缴纳的税款以一定方式转嫁给他人承受的过程。税负转嫁方式主要有前转、后转、混转、旁转、消转、税收资本化等方式。
1. 前转。也称顺转,指纳税人通过提高商品销售价格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例如,对商品的制造商征税,制造商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把税负转嫁给销售商,销售商又通过进一步提高价格把税负转嫁给消费者。从这一过程看,商品制造商是名义上的税收负担者,而经过税负转嫁后,商品消费者成为实际上的税收负担者。前转是税负转嫁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
2. 后转。也称逆转,指纳税人通过压低商品购进价格将税负转嫁给供应者。如对商品的制造商征税,制造商不是通过提高商品销售价格将税负向前转移,而是通过压低商品生产要素的购入价格将税负向后转嫁给要素出售者,如果可能要素出售者则设法进一步向后转嫁税负。
3. 税收资本化。也称税收还原,指要素购买者将所购资本品(主要是房屋、土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未来应纳税款,在购入价中预先扣除,由要素出售者实际承担税负。税收资本化与一般意义上的税负转嫁不同的是,后者是"现时"税负的即时转嫁,前者是"未来"税负的预先转嫁。税收资本化实际上是税负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
在实际活动中,各种税负转嫁方式往往是同时并行的,即对一种商品课税后,其税负可向前转嫁一部分,向后转嫁一部分,这种现象称为"混转"。

7. 税负转嫁的定义


税负转嫁的定义

8. 税负转嫁的一般形式

税负转嫁的一般形式有:1.前转,亦称“顺转”指纳税人在进行货物或劳务的交易时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其应负担的税款向前转移给货物或劳务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形式。前转是税负转嫁的最典型和最普通的形式,多发生在货物和劳务征税上。2.后转,亦称“逆转”指纳税人通过压低生产要素的进价从而将应缴纳的税款转嫁给生产要素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负担的形式(一般在前转无法实现时)。后转的发生一般是因为市场供求条件不允许纳税人提高商品价格,使之不能采取前转的方式转移税收负担所致。3.消转,又称“税收转化”即纳税人对其税收负担既不向前转嫁也不向后转嫁,而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或改进生产技术等方法,自行消化。消转并未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4.税收资本化,亦称“资本还原”生产要素购买者将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纳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扣除的方法,向后转移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的一种形式。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将应缴税金全部或部分地转给他人负担从而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经济现象。税负归宿是指税收负担的最终归着点。税收经过转嫁的过程最终会把负担落在负税人身上,这时税收的转嫁过程结束,税收负担也找到其最终的归宿。税负转嫁的一般规律:1.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的征税较易转嫁。2.对垄断性商品课征的税较易转嫁。3.流转税较易转嫁。4.征税范围广的税种较易转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六条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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