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期限为多长时间

2024-05-16

1. 工伤赔偿期限为多长时间

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
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4、理赔事项,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社保局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赔付。

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买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承担。

这三项补助金,各省规定不一样,具体以自己所在地为准。

工伤赔偿期限为多长时间

2.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赔偿期限是多长

法律分析:申请工伤赔偿的时效是1年。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赔偿期限是多长

4. 工伤赔偿时间期限大概是多长时间


5. 工伤赔偿的期限有多久?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工伤赔偿的期限有多久?

6.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呢?在工伤赔偿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期限。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7.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1)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2)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8.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