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如何理解?

2024-05-16

1.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如何理解?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如何理解?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征税吗

首先,要符合三个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

但注意理解其中的关系:注意:“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是要确认的,但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就把这块收入去掉,因为支付方(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已交了所得税,所以收到方就不应再交所得税了(即免税)。

3.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是对还是错

首先,要符合三个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但注意理解其中的关系:注意:“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是要确认的,但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就把这块收入去掉,因为支付方(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已交了所得税,所以收到方就不应再交所得税了(即免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是对还是错

4.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如何理解?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符合免征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应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析: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权益性投资是指: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进行的投资。如对其他企业的普通股股票投资、为获取其他企业股权的联营投资等,均属权益性投资。企业进行这种投资是为取得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或实施对另一个企业的重大影响,或为了其他目的。
  3、举例说明:
  假如B企业持有A企业30%股权,采用的权益性投资来进行会计处理,年底时,被投资方A企业确认净(税后)利润1000万元,投资方B企业应确认300万元的投资收益,假如对方已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条例》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问题1、A企业是高新企业税率15%问:补不补税——
答:不补——是免税收入
  问题2、A企业是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问:补不补税——
答:不补——是免税收入
  问题3、如果B企业是连续持有A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时间还不到12个月,这时取得A企业的投资收益300万元——不免税。如果持有超过12个月以上,可以免税。
  问题4、如果B企业是连续持有A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或不超过12个月)就将该股权转让了,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不免税。)

5.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如何理解?

解析: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拓展资料: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符合免征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应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_百度百科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如何理解?

6. 企业所得税里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企业所得税里,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关键是要符合条件,否则不予以免税。
一、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居民企业的含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7.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

一、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收入免税的条件。    1.该投资为权益性投资;
    2.被投资方为居民企业;
    3.投资为直接投资,主要是鼓励企业进行直接投资,参与生产经营;
    4.如果投资的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流通的股票,需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不鼓励投机行为。
    二、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收入免税的条件。
    1.该投资为权益性投资;
    2.被投资方为居民企业;
    3.投资方仅限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不包括其他非居民企业;
    4.股息、红利收入需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5.如果投资的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流通的股票,需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
若能帮助你,望采纳!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

8.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没有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的规定,是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如果该股息红利再分给股东的话,那就要征个人所得税了,因为是两个主体。
同理,而合伙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本身就是自然人性质,所以,自然不能享受免税。
画个简图给你理解下:
                 (法人性质) (自然人性质)
股息红利(税后)-----企业---------股东
               (免税)  (征税)
                   (自然人性质)
股息红利(税后)-----合伙企业
                (不免税)

而我国的税法理论中将法人和自然人是分开的两个纳税主体,对法人和自然人分别征税,因此,直接分配给合伙企业的,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