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

2024-05-14

1. 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

2. 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是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申请文件形式合法性审查,对商标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是否规范、有没有按国家的统一要求填写以及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进而决定是否受理该商标申请的审查1.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2.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3.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形式审查的内容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3. 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什么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 
  (二)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 
  (三)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四)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填写得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 
  (五)通过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是否合乎要求; 
  (六)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质量、规格、数量是否合乎要求; 
  (七)应附送的证件、说明等,是否完备; 
  (八)商标注册申请的规费是否缴纳; 
  
   问题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是什么意思?这两种审查有什么区别?  【商标形式审查】:申请文件的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审查的结果有三种: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社标网提供参考,希望采纳,谢谢 
  
   问题三: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求答案  形式审查的内容 
  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复审请求书。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复审请求书后,应当首先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如下: 
  (1) 复审请求是否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请求; 
  (2) 复审请求人是否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复审请求人是否是全部申请人; 
  (3) 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是否符合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期限不符合规定的,在有恢复权利请求的情况下,该请求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以及第九十三条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4) 复审请求人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三条规定缴纳复审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在有恢复权利请求的情况下,该请求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以及第九十三条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5) 复审请求书是否符合标准表格规定的格式; 
  (6) 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的,是否提交了委托书和写明了委托权限。 
  形式审查的处理 
  (1) 复审请求不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请求,而是对专利局作出的其他决定或者通知不服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2) 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不予受理;在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情况下,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的,应当进行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3) 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受理。 
  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后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若该恢复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允许恢复,复审请求应予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不予恢复。 
  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但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该两请求合并处理,恢复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予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4) 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请求费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在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后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该恢复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允许恢复,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不予恢复。 
  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后才缴足复审请求费、且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该两请求合并处理,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复审请求应予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5)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标准表格规定的格式的,应当进行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6) 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的,没有递交委托书或者没有写明委托权限的,应当进行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正。 
  复审请求被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者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问题四:实质性审查 形式审查 和 实体审查 三者有什么区别 承担的责任如何  我只知道实质审查就是认认真真地审查,不光看资料表面; 
  形式审查就是走一个形式,只看资料,资料上的东西都符合了就可以了,资料上的内容是否属实就不审查了; 
  实体审查……这我就不知道了 
  
   问题五:法学中的实体什么意思,什么叫实体审查  法律问题分为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实体审查就是审查权利义务本身,例如警察通过刑讯逼供取得了犯罪证据,犯罪本身就是实体问题,刑讯逼供是否导致证据无效就是程序问题。 
  
   问题六:什么是专利申请中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就是初步审查,简称初审,主要是对你申请文件的格式与一些明显的书写错误,如标题、摘要字数、附图是不是清楚,这一类不涉及发明主体内容的东西进行审查,初审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初审过程是保密的,在初审通过后,专利申请进行公开。 
  公开后可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就是实审,主要是对文件中发明的主体内容进行审查,主要是三性,支持,公开充分,单一性等等,从而判断该专利是否可以获得专利权,实审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问题七: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什么区别?  形式审查:是在你提交商标申请的阶段时的审查,此时商标局主要检查你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费用是否到账等 
  实质审查:是对商标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查,此时会审查该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商标近似等 
  形式审查是在你提交申请时的审查,而实质审查一般是在你提交商标申请后的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内审查(即排到你商标审查时) 
  
   问题八:待审核是什么意思?  正判定,是不是合法的规定,,合发就通过,不合规定,就不能通过

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

4. 什么是形式审查?

法律分析:
形式审查是对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是否合乎《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如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属实、正确、准确、清晰、完备、是否已交纳费用等),而做出能否受理的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

5. 形式审查的结果是什么

形式审查有两种结果:
(一)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件完全符合《商标法》要求的,则予以受理;
(二)不具备申请人资格,或者申请书件不符合《商标法》要求的,则不予受理,申请书件退回申请人,待达到要求时再行申请。对申请手续基本符合要求,但缺少或有出错的申请文书,商标局可令申请人补正。在限期内完成补正的,保留申请日期;在限期内未完成补正的,或者补正后仍不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书件退回申请人。
一、商标审查的?分类
商标审查主要有两大类,两者是前后步骤的关系,前者为形式审查,后者为实质审查。
商标的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书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主要就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决定商标注册申请能否受理。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
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商标的实质审查是指商标局指定审查员对经过审查、编定申请号的商标注册申请,就商标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相应作出予以初步审定或驳回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商标是否符合法定的构成要素;
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例;
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审定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二、商标形式审查内容具体有什么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
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形式审查的结果是什么

6. 什么是形式审查

法律分析:形式审查是对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是否合乎《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如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属实、正确、准确、清晰、完备、是否已交纳费用等),而做出能否受理的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

7. 形式审核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所谓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由于形式审查不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因此,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以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形式审核什么意思

8. 什么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形式审查是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程序。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