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24-05-11

1. 保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保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 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保险理赔需要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点: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3. 保险索赔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价值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包括事故过程、事故原因分析、施救情况、损失情况等内容的事故报告、其他根据 保险合同 规定应当提交的文鉴。《 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国家赔偿 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 机动车交强险 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 交强险 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保险索赔需要哪些材料

4. 保险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理赔所需材料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基础材料、关系证明和第三方出具的报告或证明。具体的是:
1、基础材料。一般必备的是理赔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银行账户,保险合同等。
2、关系证明。理赔时只要不是被保人自己申请,都需要出个关系证明,像重疾险,医疗险这类用来治病的,受益人就是被保人自己。如果要委托别人申请,需要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报告。伤残保险金,需要医院或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
身故保险金,首先要提供被保人的死亡证明;如果是被宣告死亡的,比如下落不明,失踪等,需要法院出具宣告死亡证明文件;其次是户籍注销证明。
一、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二、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县以上房产局发给的《房产证》(验正本、交复印件)。4、租房协议、暂住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证明。5、如果申请随迁,同样需要其直系亲属提供证明材料:①父母随迁需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验正本、交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验正本、交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②配偶随迁需提供《结婚证》(验正本、交复印件)③子女随迁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正本、交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验正本、交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验正本、交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5. 保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于一方事故,保险公司负责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情形下,可以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于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发票;
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已确认修理项目的列表清单、零部件更换更新的项目清单列表;
6、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一般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的草图、相关事故车辆损失照片;
9、赔款通知书。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车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
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程序

保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6. 保险理赔要什么资料

不同的保险理赔需要不同的资料: 一、人身保险,如果是身故理赔需要提供的必备资料有: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放心保)合同。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身份证 件或户籍证明。 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 结婚证 、亲属关系证书等。 5.若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请提供 法定继承人 公证文件。 6.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医学 死亡证明 、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 7.您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8.若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请提供 意外事故 证明。 二、机动车辆保险 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 交强险 保险单; 2.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如果您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 交通事故 的,应当提供依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 伤残 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 保险合同 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7. 保险理赔要什么资料

不同的保险理赔需要不同的资料:一、人身保险,如果是身故理赔需要提供的必备资料有:1.理赔申请书。2.保险(放心保)合同。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书等。5.若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请提供法定继承人公证文件。6.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7.您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8.若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二、机动车辆保险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交强险保险单;2.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5.如果您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保险理赔要什么资料

8. 保险理赔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保险索赔需要提供,证明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保险单据等证明材料。保险索赔指当被保险人的货物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