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 分红型

2024-05-12

1. 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 分红型

合众人寿的幸福人生终身寿险还挺好的。具体看下文便知。一、产品特品:重疾分红、储蓄增值涵盖广泛、保障全面提前给付、健康无忧补充养老、安享晚年缴费灵活、赔付到位二、产品说明(一)保险期限终身(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二)保险利益1.身故给付(1)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内因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2.重疾给付(1)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因疾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初次发生且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90天限制),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或疾病定义中某疾病限定的最高给付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保险金额确定。当主合同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4)重大疾病种类:1.心脏瓣膜置换术2.早老性痴呆(阿耳茨海默氏病)3.血管成型术(最高给付10万元)4.冠状动脉搭桥手术5.细菌性脑膜炎6.良性脑瘤7.心肌病8.主动脉手术9.失聪(丧失听力)10.脑炎11.失明12.肢体缺失13.丧失言语能力14.多发性硬化15.严重头部创伤16.运动神经疾病17.帕金森氏病18.原发性肺动脉高压19.暴发性肝炎20.急性心肌梗死21.中风22.生障碍性贫血23.癌症2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25.昏迷26.重要器官移植手术27.瘫痪28.慢性肝病终末期29.大面积烧伤30.慢性呼吸衰竭31.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三)红利及红利分配终生分红。领取方式: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四)举例分析案例1: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0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10万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案例2: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5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5万元,附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主险“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保额降至5万继续有效。三、投保规则一般投保规则:遵循《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投保规则(2006.08)》一般投保规则规定。缴费方式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25、30年交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12种特殊投保规则(一):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1.本险种投保年龄为年满28天至65周岁。2.本险种保额计入累计寿险危险保额,且寿险危险保额为基本保额的1倍。3.本险种可附加以下险种:合众附加定期寿险、合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合众附加永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众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特殊投保规则(二):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本附加险仅可附加于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2.本附加险的投保年龄为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3.本附加险最低保险金额为10000元,且保险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4.本附加险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基本保险金额。5.本附加险保额计入累计重大疾病责任保额,且重大疾病责任保额是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四、优势分析(一)产品卖点1.缴费灵活、价格低廉;本计划比同业产品价格便宜10%--20%,花一样的钱,合众赔给客户的更多。2.健康分红、终生累计本计划让客户享受终生分红利益,既储蓄了健康,又积累了财富3.重疾提前给付、倍显人性关怀4.补充养老、晚年无忧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 分红型

2. 合众财富人生终身寿险

合众人寿的幸福人生终身寿险还挺好的。具体看下文便知。一、产品特品:重疾分红、储蓄增值涵盖广泛、保障全面提前给付、健康无忧补充养老、安享晚年缴费灵活、赔付到位二、产品说明(一)保险期限终身(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二)保险利益1.身故给付(1)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内因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2.重疾给付(1)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因疾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初次发生且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90天限制),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或疾病定义中某疾病限定的最高给付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保险金额确定。当主合同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4)重大疾病种类:1.心脏瓣膜置换术2.早老性痴呆(阿耳茨海默氏病)3.血管成型术(最高给付10万元)4.冠状动脉搭桥手术5.细菌性脑膜炎6.良性脑瘤7.心肌病8.主动脉手术9.失聪(丧失听力)10.脑炎11.失明12.肢体缺失13.丧失言语能力14.多发性硬化15.严重头部创伤16.运动神经疾病17.帕金森氏病18.原发性肺动脉高压19.暴发性肝炎20.急性心肌梗死21.中风22.生障碍性贫血23.癌症2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25.昏迷26.重要器官移植手术27.瘫痪28.慢性肝病终末期29.大面积烧伤30.慢性呼吸衰竭31.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三)红利及红利分配终生分红。领取方式: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四)举例分析案例1: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0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10万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案例2: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5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5万元,附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主险“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保额降至5万继续有效。三、投保规则一般投保规则:遵循《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投保规则(2006.08)》一般投保规则规定。缴费方式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25、30年交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12种特殊投保规则(一):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1.本险种投保年龄为年满28天至65周岁。2.本险种保额计入累计寿险危险保额,且寿险危险保额为基本保额的1倍。3.本险种可附加以下险种:合众附加定期寿险、合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合众附加永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众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特殊投保规则(二):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本附加险仅可附加于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2.本附加险的投保年龄为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3.本附加险最低保险金额为10000元,且保险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4.本附加险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基本保险金额。5.本附加险保额计入累计重大疾病责任保额,且重大疾病责任保额是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四、优势分析(一)产品卖点1.缴费灵活、价格低廉;本计划比同业产品价格便宜10%--20%,花一样的钱,合众赔给客户的更多。2.健康分红、终生累计本计划让客户享受终生分红利益,既储蓄了健康,又积累了财富3.重疾提前给付、倍显人性关怀4.补充养老、晚年无忧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3. 合众富贵幸福终身寿险(分红型) 期满返还本金吗

分红型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障,这种属于定额终身寿险,现金价值低,至少交费二三十年以后退保金大于保费,短期退保肯定有损失;如果是增额终身寿险,属于保险理财产品,现金价值通常很高,几年就能拿回本金。分红型终身寿险就是一类结合了理财和保障功能的保险产品,既有储蓄的功能,还有投资的功能。不是一次性返还本金,而是以现金价值或分红金的方式返还本金。【摘要】
合众富贵幸福终身寿险(分红型) 期满返还本金吗【提问】
您好,满期可以返还本金,但是不是一次性返还。【回答】
分红型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障,这种属于定额终身寿险,现金价值低,至少交费二三十年以后退保金大于保费,短期退保肯定有损失;如果是增额终身寿险,属于保险理财产品,现金价值通常很高,几年就能拿回本金。分红型终身寿险就是一类结合了理财和保障功能的保险产品,既有储蓄的功能,还有投资的功能。不是一次性返还本金,而是以现金价值或分红金的方式返还本金。【回答】

合众富贵幸福终身寿险(分红型) 期满返还本金吗

4. 合众财富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合众财富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的问题做以下解答:亲给您查询到合众财富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生存年金】 60周岁前生存,在第三个保单周年日初次领取生存金7500元,以后每年生存领取2500元,至60周岁时合计72500元。【养老年金】 60周岁-99周岁,每年生存领取养老年金9000元,如果一直生存,合计360000元。【满期祝寿金】 如果生存至100周岁,一次性领取150000元满期祝寿金。【额外生存金】 交费期内,每年生存,从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按每年期交保费的8%领取额外生存金,每年可领取额外生存金1602.8元,合计14425.2元。【生存金累积生息】 生存保险金累积年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生存金、额外生存金、养老年金如不领取将进入生存金累积账户,按照公司公布的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日复利累积生息,按利益演示,到60周岁时,可达201528元;到100岁时,可达2276433元。累积生存金可根据需要随时领取,用于旅游金、医疗。【摘要】
合众财富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提问】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合众财富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的问题做以下解答:亲给您查询到合众财富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生存年金】 60周岁前生存,在第三个保单周年日初次领取生存金7500元,以后每年生存领取2500元,至60周岁时合计72500元。【养老年金】 60周岁-99周岁,每年生存领取养老年金9000元,如果一直生存,合计360000元。【满期祝寿金】 如果生存至100周岁,一次性领取150000元满期祝寿金。【额外生存金】 交费期内,每年生存,从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按每年期交保费的8%领取额外生存金,每年可领取额外生存金1602.8元,合计14425.2元。【生存金累积生息】 生存保险金累积年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生存金、额外生存金、养老年金如不领取将进入生存金累积账户,按照公司公布的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日复利累积生息,按利益演示,到60周岁时,可达201528元;到100岁时,可达2276433元。累积生存金可根据需要随时领取,用于旅游金、医疗。【回答】
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满三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自本主合同生效满四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额外生存金自本主合同生效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在交费期限内,若被保险人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期交保险费的8%给付额外生存金。养老年金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养老年金。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为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的20年内身故,则我们将按保证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xing给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主合同终止。生存金累积生息,生存保险金、额外生存金、养老年金如果不领取,将进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合同终止或受益人申请时给付。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满期祝寿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祝寿金,本主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2)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回答】

5. 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我买了能享受哪些好处

合众人寿的幸福人生终身寿险还挺好的。具体看下文便知。一、产品特品:重疾分红、储蓄增值涵盖广泛、保障全面提前给付、健康无忧补充养老、安享晚年缴费灵活、赔付到位二、产品说明(一)保险期限终身(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二)保险利益1.身故给付(1)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内因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2.重疾给付(1)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因疾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初次发生且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90天限制),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或疾病定义中某疾病限定的最高给付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保险金额确定。当主合同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4)重大疾病种类:1.心脏瓣膜置换术2.早老性痴呆(阿耳茨海默氏病)3.血管成型术(最高给付10万元)4.冠状动脉搭桥手术5.细菌性脑膜炎6.良性脑瘤7.心肌病8.主动脉手术9.失聪(丧失听力)10.脑炎11.失明12.肢体缺失13.丧失言语能力14.多发性硬化15.严重头部创伤16.运动神经疾病17.帕金森氏病18.原发性肺动脉高压19.暴发性肝炎20.急性心肌梗死21.中风22.生障碍性贫血23.癌症2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25.昏迷26.重要器官移植手术27.瘫痪28.慢性肝病终末期29.大面积烧伤30.慢性呼吸衰竭31.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三)红利及红利分配终生分红。领取方式: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四)举例分析案例1: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0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10万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案例2: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5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5万元,附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主险“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保额降至5万继续有效。三、投保规则一般投保规则:遵循《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投保规则(2006.08)》一般投保规则规定。缴费方式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25、30年交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12种特殊投保规则(一):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1.本险种投保年龄为年满28天至65周岁。2.本险种保额计入累计寿险危险保额,且寿险危险保额为基本保额的1倍。3.本险种可附加以下险种:合众附加定期寿险、合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合众附加永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众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特殊投保规则(二):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本附加险仅可附加于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2.本附加险的投保年龄为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3.本附加险最低保险金额为10000元,且保险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4.本附加险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基本保险金额。5.本附加险保额计入累计重大疾病责任保额,且重大疾病责任保额是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四、优势分析(一)产品卖点1.缴费灵活、价格低廉;本计划比同业产品价格便宜10%--20%,花一样的钱,合众赔给客户的更多。2.健康分红、终生累计本计划让客户享受终生分红利益,既储蓄了健康,又积累了财富3.重疾提前给付、倍显人性关怀4.补充养老、晚年无忧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我买了能享受哪些好处

6. 家人买了一份合众人寿(分红型)保险 有几个问题我想问清楚 希望会有好心人帮忙 谢谢了!

首先提示一点,分红险的分红是根据公司未来每年的投资收益情况决定,不保证有分红。分红是每年的6月份公布,每年会有分红报告寄给你。下面的问题就好理解了。
分红险的收益叫分红不是利息。不是既给利息又给分红。
 
1.理论上讲不保证有分红。但是一般都会有,不然没人敢买分红险了。但是不见得很多。
2.10年满期后肯定比你的缴费多。不要跟银行比,分红是不确定的,存款的利息是基本确定的。但是存款不提供保险保障,保险还能提供一些保障。
每年的分红可以现金提取,实际没多少钱。
3.退保肯定有损失,这毕竟是保险,需要扣除保险的成本,具体扣多少可以看保单的现金价值表或者打客服问。
4.收益到底有多少不好说,毕竟是10年的时间,不好预测。现在分红少也是跟经济形势有关,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少,分红就少。但是以前也有高的时候,未来没人说得准。
5.风险就在分红收益的不确定。或多或少。
这种险是满期才能拿回本金,总的收益比本金会略高。但是中间急用钱是不能取得,保单贷款也只能是拿出一部分。所以你要考虑清楚,10年内你用不用这笔钱。用就不合适买。 
按保监会的规定,计划书演示按照中档给客户解释,不能按高档。实际上由于国家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的限制,和如今的经济形势,保险公司的投资投资收益很低,
 
保险的作用在于以小博大,提供保障,而不是利息。保险收益本身就是很低的,不像股票。所以购买保险要从保障的目的出发,注重收益的话是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现在分红险的退保率高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7. 合众人寿分红保险怎么买

根据个人需要购买即可,保险价值可由三种方法确定:
(1)根据法律和合同法的规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确定保险价值的根本依据;
(2)根据保险合同和双方当事人约定。有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难以衡量,比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的身体和寿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则其保险价值以双方当事人约定;
(3)根据市价变动来确定保险价值。一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并非一直不变的。大多数标的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

合众人寿分红保险怎么买

8. 合众人寿财富年年

合众人寿财富年年保险上市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2日 10:40        
  合众人寿2012年开门红产品“合众财富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将于近日在全国上市。
  据介绍,“合众财富年年”是一款具有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未来养老金问题的创新型寿险产品,其两大特点是:生存金累积生息年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且日复利滚存,保证息涨收益涨;提出额外生存金,交费期内每年生存,次年起将按每年期交保费的8%给付额外生存金,且复利滚存。
  据了解,“合众财富年年”有5年、10年、15年、20年等交费期。保障期间至100周岁;从投保年龄来讲,出生28天到55周岁的人都可以投保。消费者可根据保障需求搭配“定期重疾”一起投保,还可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定期寿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