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直接管理的保险公司

2024-05-10

1. 保监会直接管理的保险公司

所有保险公司都受保监会的监管,但是保监会没有直接管理保险公司。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建议你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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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直接管理的保险公司

2. 保监会直接管理的保险公司是什么意思,都监管什么

中国保监会的成立,对提高白银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的竞争力,以及在更大范围内防范金融风险,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立了中央银行宏观监管、保监会微观监管的保险监管新体系。
中国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部级机构,根据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职能,依法对全国保险市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保险行业的合法稳定运行。

中国保监会的成立,从根本上说是要实现金融宏观监管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金融监管与监管日益复杂、专业化、技术化的金融市场的必然要求。建立了中央银行宏观监管、保监会微观监管的保险监管新体系。

扩展资料: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中国商业保险事业的主管部门。它是国务院直属的部级机构,依照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保险市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截至2017年2月,中国保监会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个保险监察局,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设立了5个保险监察局。
每个地方办公室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授权,执行保险行业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职能,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以统一的方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国家,维护合法,保险行业的稳定操作,和指导,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险行业。

3. 保监会 理财型保险

在正式回答问题前,首先明确一下“理财型保险”的概念。在我看来,分红型寿险本身并不是理财型保险,基于保监会对其的基本定义(《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分红险实质上是保险公司将优于定价假设,获得的超额利润(或曰客户多交的保险费),以返还现金或增加保额的形式,交还给投保人,以实现保险定价公平性原则(也是市场充分竞争下,争取更多客户)的过程。所以总体而言,分红险与理财方面并无紧密的联系。我以下所指的理财型保险,主要是万能险和投资连结型保险。其次,我所谓的理财,并不单纯看重投资收益(虽然这是值得关注且有重要影响),而是更看重投保产品对保费的有效利用,保额的合理调整,并因此而带来的“以最小的保障成本,换取更大安全保障”,这一保险的基本命题。基于上述两点的认识,我认为:1、理财型保险值得购买。2、理财型保险的优势:保费使用的透明度高,可以较为清晰的了解保险公司在运用保费时的基本策略,进而有较多的信息来判断某一家公司的产品、某一项产品更值得购买。例如,目前多数理财型保险会明确说明扣除费用的比例(保险公司管理保单所需要的费用)、保障成本(纯保费)、储蓄保费(账户价值),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数据,很容易了解到一家公司的投资实力、运作产品的策略和定价假设。缴费额度和频次灵活,可以根据实际的账户价值,决定缴费频次,避免因为缴费不及时导致保单效力中止,以及便于资金的周转。保险金额可调整,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节省部分保费,提高保费的使用效率。3、理财型保险的缺点:更容易被“忽悠”、误导;忽视保险的保障功能,而单纯追求高收益(而实际市面上所有保险的投资收益最高也就5%-6%)。所以理财型保险的“理财”,重心是如何投过保险公司的运作,提高保费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保费支出,同时承担更高的风险保障,而不是如现在普遍宣讲的“透过保险赚大钱”。这个盲点不除,理财保险就绝对无法体现出优势。4、适合什么人群。在充分理解理财型保险内涵的前提下,因为其缴费灵活、透明,保额可调,不同人群可根据自身实际状况,适度调整,我认为理财型保险适用人群是较为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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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 理财型保险

4. 保监会规定理财产品的

7月21日,为促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近日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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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公司是证监会还是银监会管

俗称“一行三会即指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金融行政管理机关管货币政策,主要负责货币发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融资、监督和管理境内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币值的稳定、代理保管国库资金,其监管方向较为宏观。银监会以前是人民银行的一部分,2003年11月独立出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负责统一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其监管重点主要是银行业务的合规性,着重于操作层面,较为微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家的监管职能区别比较明确,分别对银行类金融业,保险业以及相关行业,证券、期货也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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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证监会还是银监会管

6. 保险行业是保监会管理吗

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政府机构,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而保险行业协会是自律性组织,它的成立是需要经过保监的批准的。在国家对保险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会员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对保险违规的,直接找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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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资管也是保监会

要问保监局是什么,先得知道中国保监会是什么,还得先知道商业保险是什么。否则就不要问了。先说商业保险吧,不作名词解释了,直接通俗说吧。知道人寿保险吗?知道财产保险吗?知道健康保险吗?。。。知道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吗?知道平安保险公司吗?这就是商业保险。社会上好多业务员推销保险就是推销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监管部门就是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我们常说的“五险”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五险”都是法律政策规定的,是必须要买的。中国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说是事业单位,其实行使的是行政监管权力。但我们国家的政府机构太多了,所以划为事业单位(个人推测)。保监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既有行政许可权(保险公司及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准入),又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是一个执法单位(执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其实说是一个行政机关更准确(个人认为)。保监会在各省(直下市、自治区)设了派出机构——保监局,比如首都北京就设了北京保监局,全称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一般称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保监局),在广东设了广东保监局。一共是35个保监局(西藏暂未设立,由四川保监局监管;5个计划单列市如青岛、深圳也设了保监局)。要注意,省级保监局是保监会垂直管理的单位,人财物都归保监会管,跟地方党委政府没什么关系,基本上省委省政府既管不上保监局,也不愿意管保监局,所以广东保监局不叫广东省保监局就是这个道理,千万别叫错了名字,保监局前面都不带省(市、区)的。同时,地市级是没有保监局的,因为保险业整体规模还不大,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很小,所以地市以下就没必要设立了(这说明保险行业在国名经济中没有什么地位)。类似的还有银监局、证监局,管理体制也和保监局一样,分别归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直管,都是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但银监局是从原人民银行分出来的,所以在地市有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系统也是垂直管理单位,但人民银行在县级都有派出机构。人民银行、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统称为“一行三会”,是我国金融业的监管部门,均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前在中央还有中央金融工委,后来机构改革撤掉了,分设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人民银行原来对银行类机构监管的职能划到了银监会。这样大概差不多了。如果还不明白,上国务院网站找到以上各部门的网站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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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管也是保监会

8. 保监会是干什么的?监管什么?

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主要职责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
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6个职能机构和2个事业单位,并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有36个保监局,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市设有5个保监分局。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会的设立,从根本上是为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
五年后,即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分业监管的金融格局的正式确立,对于增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竞争能力、更大范围地防范金融风险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确立了央行宏观监管和保监会微观监管的新型保险业监管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