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捐赠的款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有哪些

2024-05-10

1. 个人捐赠的款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有哪些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可以税前全额扣除。
根据《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865号)进一步明确,允许个人在税前扣除的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资金应属于其纳税申报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当期扣除不完的捐赠余额,不得转到其他应税所得项目以及以后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继续扣除,也不允许将当期捐赠在属于以前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追溯扣除。

扩展资料:
市地税局提醒热心公益事业的纳税人,若发生如教育事业、其他公益事业等符合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捐赠支出,请记得及时在当期的收入中进行申报扣除。这样既做了好事,又可依法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一资格的确认意味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或个人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税前扣除个人捐赠支出须在当期进行|纳税义务人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去年通过总工会捐款可享税前扣除

个人捐赠的款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有哪些

2. 个人捐赠的款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有哪些?

个人捐赠的款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有哪些?个人捐赠的款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有哪些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可以税前全额扣除。根据《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865号)进一步明确,允许个人在税前扣除的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资金应属于其纳税申报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当期扣除不完的捐赠余额,不得转到其他应税所得项目以及以后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继续扣除,也不允许将当期捐赠在属于以前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追溯扣除。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3. 捐赠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捐赠税前扣除

4. 哪些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一、正面回答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全额扣除是指一方按100%的标准扣除应纳税额。二、详细分析企业捐赠支出分为非公益性捐赠和公益性捐赠,其中只有公益性捐赠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要满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才可以税前扣除;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捐赠的支出才能税前扣除;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取得的捐赠票据不合规,不得税前扣除。三、公益性捐赠是什么意思?公益性捐赠是公益、救济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公益事业是指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5. 捐赠支出可以在纳税前扣除吗?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除此之外的捐赠即为非公益性捐赠。
  1.  扣除标准
  企业对四川汶川地震、甘肃玉树地震灾后重建以及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2.  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捐赠接受单位应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的捐赠接受单位包括: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
  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发布名单予以公布。
  (2)用于公益事业
  公益事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范围,具体包括:
  l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l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l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l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3)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应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3.  不得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位于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4.  其他应注意问题
  (1) 公益性捐赠支出应汇总计算,即全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总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超过部分当年及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
  (2) 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时,除上述文件公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外,需注意所在省(市)地区公布的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及名单所属年度。
  (3) 企业将货币资金、实物等资产直接捐赠给个人或单位,不属于公益性捐赠的范围,应视为赞助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捐赠支出可以在纳税前扣除吗?

6. 企业对外捐赠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1企业捐赠可以税前扣除,但要通过取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捐赠。取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是由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三个部门联合认定。(最新名单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46号)[2]【摘要】
企业对外捐赠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提问】
是可以的亲【回答】
我为您整列一下几点,你看一下亲【回答】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回答】
或者捐赠都可以【回答】
1企业捐赠可以税前扣除,但要通过取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捐赠。取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是由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三个部门联合认定。(最新名单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46号)[2]【回答】
2.属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不属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其中公益慈善事业的认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对公益事业范围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对慈善活动范围的规定。【回答】
3.
企业捐赠税前扣除的部分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直接扣减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可以结转至以后三年。但也有针对于特定事件的捐赠是可以全额扣除的,如捐赠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回答】
亲,我这边帮你整理好了,您看一下。[微笑][微笑][微笑]【回答】
希望可以我的回答帮到你,祝您生活愉快,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咨询我,如果您对我的回复满意的话,烦请您动动您尊贵的手指头给个赞鼓励一下吧,谢谢亲亲啦【回答】
最后是不用担心的,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咨询我。【回答】

7. 捐赠支出可以在纳税前扣除吗??

捐赠支出可以在纳税前扣除吗??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除此之外的捐赠即为非公益性捐赠。  1.  扣除标准  企业对四川汶川地震、甘肃玉树地震灾后重建以及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2.  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捐赠接受单位应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的捐赠接受单位包括: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  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发布名单予以公布。  (2)用于公益事业  公益事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范围,具体包括:  l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l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l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l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3)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应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3.  不得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位于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4.  其他应注意问题  (1) 公益性捐赠支出应汇总计算,即全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总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超过部分当年及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  (2) 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时,除上述文件公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外,需注意所在省(市)地区公布的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及名单所属年度。  (3) 企业将货币资金、实物等资产直接捐赠给个人或单位,不属于公益性捐赠的范围,应视为赞助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捐赠支出可以在纳税前扣除吗??

8. 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吗

问题一:哪些捐赠可以税前抵扣?  捐赠有一定的限额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内企业(不分内资、外资),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12%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他税收法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 *** 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等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问题二:捐赠税前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会计账簿反应的本年利润,比如一个企业当年实现会计利润100万元,税法允许扣除的公益捐赠为12元,如果当年公司实际对外捐赠10万元,则税前按10万元扣。如果当年公司实际对外捐赠15万元,则税法允许扣除的金额为12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如果公司当年会计利础为0或发生了亏损,则公司对外捐赠的金额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三:哪些捐赠不可税前扣除  根据财税〔2009〕124号 规定,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通过以上看,超过规定比例的不能扣除,非公益性捐助不能扣除,非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不能扣除。 
  
   问题四:捐赠支出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但扣除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例如: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税[2006]第171号)2.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税函[2006]第1253号)3.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实行税前扣除。(财税[2006]164号)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用于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财税[2006]84号)5.纳税人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税函[2006]447号)6.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者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税函[2006]324号)以上是我以前自己总结过的部分捐赠支出的处理。不知道你们公司的捐赠属于哪一种。 
  
   问题五:哪些救济捐赠可在税前扣除  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但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公益性,二是企业有实现的利润,三是要在一定的比例内。如果企业发生了经营亏损,其捐赠的支出,是不能扣除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问题六:什么样的捐赠可以税前列支?  公益性捐赠可以税前列支,符合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即可。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盯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问题七: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给汶川捐赠是国务局另外发文规定,全额可以扣除。 
  
   问题八:民政局扶贫捐款 能否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锭。 
  财税[2008]160号文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均指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三、捐赠支出的范围 
  财税[2008]160号文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问题九:个人的哪些捐赠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看你通过什么渠道捐款,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以及纳税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北京市慈善协会和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的机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除上述机构以外,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