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求职就业所需的法律知识

2024-05-14

1. 刚刚求职就业所需的法律知识

1、劳动法
2、社保法

刚刚求职就业所需的法律知识

2. 结合自身实际,谈一谈在求职过程中如何利用就业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求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许多公司或个人欺骗新进职场的学生,他们迫切需要钱和信息来找工作,所以我们必须仔细区分他们。有必要确定中介机构是否有正式的营业执照,特别是要注意不要让工作条件变得荒谬和非常有吸引力;我们应该注意是否支付费用。如果我们还没有正式加入这项工作,我们应该付钱,所以我们应该小心。

许多非正式组织可以通过极端手段在招聘网站或招聘会上获得一席之地。如果一家公司邀请你去面试,尤其是当你在其他地方工作时,你必须首先检查政府网站上企业信息的真实性。求职时,你必须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要相信“君子协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的条款,不要向对方承诺一切,并提出任何关于工资、职位、福利等的问题。及时。签字后,保留一份合同副本。如果没有,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这份合同不是一份“销售合同”,所以不要认为你签了之后就被束缚住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协商一致、提前30天通知、雇主过错等,双方均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罚款。一般来说,一系列的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在输入作业时是必需的。有些单位会扣压相关文件,有些单位会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给考生带来相当大的麻烦和损失。

就业协议实际上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信息真实性。它在主体、内容和法律效力上都不同于劳动合同。在毕业季节,许多公司会要求求职者将雇佣协议邮寄给公司签字盖章。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考虑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影响毕业时间,协议在途中被破坏,以及双方中途反悔。我们尽最大努力带来雇佣协议并亲自签署合同。具体内容应协商并记录和保存。特别是,违约赔偿金必须清楚地写明是否存在、金额和履行条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求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4. 零工资就业会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劳动法的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5. 求职工作如何谈工资待遇

首先你要获取充分的资料来预估下这一职位的工资,主要途径是参考同校同专业同届朋友或者同行业其他公司相同职位,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行业和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与自身之前的工资做对比,看对方公司对你的需要程度,做10-30%的涨薪需求,当然,你也可以提更高,但需要更多的耐心与时间与HR多沟通交流。
如果你是一个新求职者,一般说一个范围,不要说的太死,不过基本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薪水架构,你最好面试前有所了解,这样比较容易占主动位置,但希望大家不要说得太高,因为即使这个公司能给到你的要求,他也会认为你不够稳重,如果你已经工作很长时间,要换一份薪水更高,更能发挥你特长的工作就另当别论了。
谈薪资的注意事项:
1、工资一般在面试后,用人单位有意向录用你时再谈。
2、那个时候用人单位会专门问你薪资要求。不宜过早提及。
3、如果在面试时问你,你可以告诉对方,自己上一个公司的收入,然后谈一谈对薪资、福利、工作环境的看法,有时候薪资不代表一切的。
4、说得诚恳点即可。毕竟对方也要考虑成本问题,你把薪资抬太高对方不考虑你要后悔,压太低对方接受了你又不想去,没意思。
5、一般都告诉对方自己能接受的最低薪资。 
6、记得不要说得模棱两可,含含糊糊,除非你在意的不是薪资,而是这个公司的工作机会。那就明确告诉对方你在意这个公司的工作机会,薪资可以谈。
7、好公司都有薪资体系,不会根据你的个人意愿发薪资的。

扩展资料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具有发放上的时间规则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构件之一是员工,之二是具有发放上的时间规则,之三是薪资一般是货币形式·。
因此,工资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并非任何劳务报酬都是工资,例如被邀请做报告所得的报酬就不是工资。
在支付工资的那一天,称为“工资日”,按照每个公司跟雇员所签定的合同不一样。受法律保障,过期15日不支薪称为“欠薪”,雇员可以依《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追讨雇主。
工资可以分为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
底薪:是每月每期固定的金额。
佣金:是售货员、推销员、地产经纪、旅行社导游等,按其个别员工的营业额,多劳多得的。
津贴:包括交通津贴、房租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等。
基本工资
指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在劳动前为职工预先确定报酬标准,供劳动后实际支付工资时做依据的包括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定级升级、工资调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综合。
总结实践的经验,基本工资制度一般有:岗位技能工资制、基数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职务等级工资制、多元结构工资制和薪点工资制等几种。因工种、岗位制宜,选择适合其劳动特点的基本工资制度,是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具体组织工资分配的起点和基础。
基本工资制度中规定的工资标准,只是对职工提供的定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在实际支付工资时,必须在考核职工实际提供的劳动量后,运用不同的支付形式予以浮动地兑现。当职工在定额劳动之上提供了超额劳动时,除工资之外,还应另外支付超额劳动的报酬即奖金;当其完不成定额劳动时,则要扣减相应部分的工资。
参考资料:工资-百度百科

求职工作如何谈工资待遇

6. 求职就业

这个还要根据你的专业和兴趣来看了,现在很多工作都是只看文凭不看专业的,而且简单的培训都能获得相应的工作技巧,身体不是很好的话可以考虑下办公室工作,比如人事、行政类的工作呢?2500以上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实发还是基本工资呢?你是在哪个城市呢?如果是在一线城市那很轻松就能拿到手,如果是小城市,就没有那么轻松了,需要一定的工作经验才好。祝您身体健康~早日找到心仪的工作。

7. 求职过程中毕业生主要享有的权益

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逐步走向市场化、法制化的今天,作为改革的直接承受者和参与主体,高校毕业生在其整个择业求职过程中也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毕业生就业求职活动中的政策法律依据

  
  为切实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生就业活动的有序开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和法规。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教育部及有关部委关于毕业生就业的规范,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二是各地方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出台的有关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指导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三是高等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工作意见制定的本校工作实施办法、细则。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二、毕业生就业求职中个人权益保护的重要环节

  从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程序来看,一般有以下主要环节组成:了解有关就业政策,收集处理就业信息,做好个人求职资料准备和心理准备,参加“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离校报到等。在上述环节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双选”、签订就业协议、就业报到等阶段客观上对毕业生合法权益保护来说相对比较重要。

  三、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方面和保护

  毕业生作为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主体之一,根据目前就业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主要享有以下几方面的权益。

  1、接受就业指导权

  我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由此可以看出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和服务是毕业生的一项重要权益。各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2、平等就业权

  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应当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应当包括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就业信息,就业时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参加“双选”时与招聘单位自主洽谈协商等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并轨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只要符合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毕业生就可以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学校、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公正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也是毕业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权益。

  3、公平待遇权

  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公平受录用权是毕业生最为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

  4、违约求偿权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协议后,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得到另外两方的同意,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对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履行就业协议等方面更多的应当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自我保护。

  四、毕业生就业求职中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

  毕业生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毕业生自我保护,毕业生自我保护一般体现在以下方面:

  1、熟悉和了解有关法律常识及规定,自觉提高毕业生个人法律意识。

  毕业生应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范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熟悉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毕业生权益自我保护的前提。如果在就业过程中因为所谓的公司规定或部门规定与国家政策法规有抵触,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则可以依据法规办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签好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权利义务的书面文本,一般是由国家教育部制定统一格式。毕业生也须认真签订好就业协议。因为在我国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尽管少数省市做出了一定的尝试,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形式替代现行的就业协议书。而在毕业生就业实践中,一些单位在与毕业生、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后,依据“就业协议书”中“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明确,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的条款,还要与毕业生再签订一份比较详尽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及其补充条款时一般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自主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有关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

  (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要合乎程序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4)写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3、遵循市场规则,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无论是自荐,应聘,接受面试、笔试,洽谈就业意向,都应本着 "真诚、信实、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双向选择。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夸大优厚条件,以欺骗手段吸引人才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备心理,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过程中,毕业生也应对自身权益有所了解、善于进行自我保护。

  4、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不尽成熟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在加以社会风气、人们旧观念、旧思想的影响,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对毕业生就业求职正当权益予以侵害。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求职过程中毕业生主要享有的权益

8. 大学生毕业就业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就业法律风险管理的事前防范 
   
  (一)规划职业生涯,为就业奠定基础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个人在对职业生涯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经历及不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结合时代特点,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确定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借助职业生涯规划,可克服求职时遇到的困难和阻碍,避免就业风险。日前,上海就业促进中心调查发现,41%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最大的就业困惑是缺乏明确的求职目标和规划。②教育部学生职业生涯规划项目专家周其洪指出:“职业生涯规划对大学生来说越早越好,早一些认识自己,明确方向,就能打有准备的就业之战。同时,职业生涯规划还有助于拓宽视野和就业渠道,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缓解就业的心理压力。”③对大学生来说,只要确立了人生的追求目标、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就能树立起价值判断的坐标系,理性分析所应聘的职位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人生规划相一致,从而不被世俗潮流蒙蔽,识别就业陷阱破绽,规避法律风险。 
  (二)客观评估自身能力,明确择业标准 
  定位不准是大学生在就业中产生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学生风华正茂,一方面很容易高估自己,另一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盲目求职,必然会存在一定风险。大学生在就业时,一定要客观评估自身能力,保持相对冷静的意识、平和的心态,为自己设定一个心理底线;要明白求职实际上是在为自己寻找一个奉献才华、收获成长的平台,要把单位的发展和自己将要做的工作放在首位,而将利益放于次位,这样才能客观地审视就业风险。同时,不要过分追求自己的职业生涯而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些不平等条约,或者因过分追求单位的表面光环而放弃对自身权益的争取和保护。 
  (三)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 
  根据央视东方时空栏目调查发现,有55%的大学生遭遇过就业陷阱④,这一数据说明了就业过程中侵权现象普遍存在。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大学生缺乏法律支持。因此,要预防和控制就业风险,大学生在求职前应主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草案)》和劳动部制定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人事部制定颁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做到知法用法,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能力,明确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对于潜在的法律风险,提前做好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