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对保险种类的划分

2024-05-09

1. 保监会对保险种类的划分

目前第一次的结果还没有出来,并且根据规定“保监会定期向各保险公司通报公司所处的类别和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但不向社会公开披露。”,所以现在就别猜了。不过,真正的结果肯定和大家想的不完全一样。保监会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分类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筹备组,各保监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保险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我会对现行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分类监管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保监会将根据公司2008年末信息进行首次分类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司分类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将保险公司分为四类:A类公司,指偿付能力达标,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未发现问题的公司。B类公司,指偿付能力达标,但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的公司。C类公司,指偿付能力不达标,或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的公司。D类公司,指偿付能力严重不达标,或者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至少一个方面存在严重风险的公司。二、分类依据保监会依据以下信息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一)监测指标1、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监测指标包括五大类:(1)偿付能力充足率;(2)公司治理、内控和合规性风险指标;(3)资金运用风险指标;(4)业务经营风险指标;(5)财务风险指标。每类监测指标由一些具体指标组成(详见附件)。2、再保险公司的监测指标仅为偿付能力充足率。(二)保监会日常监管中所获取的监管信息。三、监管措施保监会日常监管中在产品、机构、资金运用等方面对四类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并根据公司存在的风险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一)对A类公司,不采取特别的监管措施。(二)对B类公司,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1、监管谈话;2、风险提示;3、要求公司限期整改所存在的问题;4、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5、要求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达标的计划。(三)对C类公司,除可采取对B类公司的监管措施外,还可以根据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原因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1、全面检查;2、要求提交改善偿付能力的计划;3、责令增加资本金、限制向股东分红;4、限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5、限制商业性广告;6、限制增设分支机构;7、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8、责令拍卖资产或者限制固定资产购置;9、限制资金运用渠道或范围;10、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11、向董事会、监事会或主要股东通报公司经营状况。(四)对D类公司,除可采取对B、C类公司的监管措施外,还可以采取整顿、接管或中国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管措施。四、分类评价的频率(一)保监会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审计后的数据,对保险公司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分类,决定监管措施。在此基础上,每季度评估一次,对年度评价结果和监管措施进行相应调整。(二)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突然发生重大变化,保监会可以随时调整公司的类别和相应的监管措施。五、分类评价的结果披露保监会定期向各保险公司通报公司所处的类别和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但不向社会公开披露。六、公司需要报送的信息根据分类监管的需要,保险公司应定期向我会报送分类监管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实施分类监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产险公司)》(保监产险〔2008〕1567号)、《关于实施分类监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寿险公司)》(保监寿险〔2008〕1566号)和《关于报送保险公司分类监管信息的通知》(保监发〔2008〕113号)等文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监会对保险种类的划分

2. 请问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财产险包括哪些险种

3. 财产保险的基本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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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从广义来说,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都是合同双方权利人和义务人约定的经济信用。该保险以义务人的信用危险为保险事故。义务人(被保证人)的信用危险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在被保证人不能履约偿付的情况下负责提供损失补偿,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投保人不同。信用保险的投保人是合同的权利人,而保证保险的投保人是合同的义务人。企业财产保险是以投保人存放在指定地点的财产物资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业务种类繁多,品种多样,目前开办的企业财产保险险种主要有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等基本险种,并有多个附加险条款,供客户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选择。企业财产保险:1、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2、性质不同,保险额的确定不同,赔款计算方式也不同。3、企业财产保险的对象是除了私营企业以外所有的各类企业,还包括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家庭财产保险:1、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2、其险种还有待于开发,其开发潜力是很大的。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只以一种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承保各种不同种类的机动车辆,其保险责任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种基本险别,除此之外,机动车辆保险还包括一些附加险,它们是针对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部分责任免除而设计的,主要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险种。货物运输保险:1、按照货物运输范围分包括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按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分包括直运货物运输保险,联运货物运输保险,集装箱运输保险,邮包险。3、是国际贸易的必要组成部分,对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保险:1、其被保险人是指在工程建设期承担风险或具有利益关系的各方,在一张建工险保险单中可以有多个被保险人。2、其保险理赔方式的选择权在保险人,而不是被保险人。3、保险金额的恢复期限是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算,而不是从“恢复之日”起算。产品责任保险:1、其目的,在于保护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免因其产品的使用造成他人人身会财产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2、保险人不承保必然的产品缺陷引起的索赔,在承保餐厅、旅馆等的产品责任保险时例外。出口信用保险:是以出口贸易和海外投资中的买方信用危险为承保责任的一种政策性保险,其目的在于扩大出口。由于出口贸易中的特殊风险,各国政府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参与程度都很高。

财产保险的基本种类

4. 财产保险的分类都有哪些

  不知道你说的保险指的是什么
  如果是大的方面来说,自然分成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对于社会保险又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而对于商业保险,我国的分类方法是分成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而在国外又一般分成寿险和非寿险)
  财产保险又分为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三大类险种
  进一步细分,可分为A. 财产险
  保险人承保因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险种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指只以所交费用的利息作保险费,保险期满退还全部本金的险种)、涉外财产保险、其他保险公司认为适合开设的财产险种。
  B. 货物运输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险种主要有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运输保险、涉外(海、陆、空)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
  C. 运输工具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运输工具本身的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种主要有汽车、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其他运输工具保险。
  D. 农业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E. 工程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中外合资企业、引进技术项目及与外贸有关的各专业工程的综合性危险所致损失,以及国内建筑和安装工程项目,险种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机器损害保险、国内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船舶建造险、以及保险公司承保的其他工业险。
  F. 责任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
  G. 保证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的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

  对人身保险分类有
  (一)按保险责任分类

  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1、人寿保险

  人寿即人的寿命,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际的,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实务中,人们习惯把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是指在人们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意外伤害保险所占比重不大,但由于保费相对低廉,只需支付少量保费就可获得高保障,投保简便,无需体检,所以承保人次较多,如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

  3、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

  (二)按保险期间分类

  按照保险期间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保险期间1年以上的长期业务和保险期间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业务。其中,人寿保险中大多数业务为长期业务,如终身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其保险期间长达十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同时,这类保险储蓄性也较强;而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及人寿保险中的定期保险大多为短期业务,其保险期间为1年或几个月,同时,这类业务储蓄性较低,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小。

  (三)按承保方式分类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是指一张保单为某一单位的所有员工或其中的大多数员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至少75%以上的员工,且绝对人数不少于8人)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又可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等。个人保险是指一张保险单中只为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提供保障的保险。

  (四)按是否分红分类

  按是否分红分类,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保守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人寿保险。这种保单最初设计仅限于相互保险公司签发,但现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也可采用。一般来说,在分红保险保费计算中,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及预定费用率的假设较为保守,均附加了较大的安全系数,因而保费相对较高,公司理应将其实际经济成果优于保守假设的盈余以红利的方式返还一部分给保单持有人。而在不分红保单中,所附安全系数较小,因为这种保单的成本结余不能事后退还保单持有人;同时为业务竞争的需要,保险的计算必须反映提供保险的实际成本。因此,不分红保险的正常利润,仅以红利分配给股东或提存准备金。

  除上述分类外,人身保险还可按设计类型分为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等

5.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及各种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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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目前尚未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一般来说,是按照实行形式、保险种类及保险标的(具体承保的对象)种类来区分的。如: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各种保险。关于所称“保险事故”是指发生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从实际的形式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强制保险。所谓强制保险是以国家法律形式实施的,这种保险的特点是具有广泛性的。只要是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必须参予保险。另外,保险责任是自动产生的。不论投保人是否已履行了投保手续,只要是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承保对象,其责任即自动开始。二是自愿保险。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这样给当事人以选择的权利。从国际惯例看,按保险种类来划分可大致有四种:1)财产保险;2)责任保险;3)保证保险;4)人身保险。按保险的性质分析,前三种属损害赔偿保险性质。保险人按惯例只负责补偿被保险人实际上受到的经济损失。而人身保险则完全不同,因为其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说是劳动能力。这是因为,人的生命及劳动能力,很难用一个标准的金额幅度来计算,因此,只要是在保险合同的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赔偿金。(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标的,包括动产、不动产等各种物资、财富以及利益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如:1)内路运输保险。主要是承保内陆、内河以及沿海运输过程中的财产及其利益的损失的一种保险形式。2)海上保险。主要是承保船舶、货物等海上运输财产的损失及其有关的利益、运费等。3)航空保险。主要是承保飞机和其它所运输的货物及其利益的损失。4)汽车保险。主要是承保汽车和其它所运输的货物的货物及其利益的损失。5)火灾保险。主要是承保陆上各种财产,如:房屋、机器、设备、家用电器等及其利益的损失。6)工程保险。主要是承保建筑或安装工程中有关厂房、机械设备、卫星发射等财产及利益的损失。7)灾后损失保险。主要承保以上1——6项及其他有关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各种间接损失。如生产停顿、营业中断等所引起的经济和利益的损失。8)盗窃保险。主要是承保有关财物因抢劫、偷窃等行为给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2)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农作物、畜牧等因自然灾害、流行传染疾病等事故而造成的农作物欠收、损毁、牲畜的死亡等经济损失。(3)保证保险主要是指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的一种担保。如果被保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它不法行为而导致权利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责任。(4)责任保险主要是指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形式。凡依据法律、合同,被保险人应对其他人的损害负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5)信用保险该保险基本属于保证保险性质,实际上是一种担保形式。这种担保主要是承保当事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及各种险种

6. 财产保险的各种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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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从广义来说,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都是合同双方权利人和义务人约定的经济信用。该保险以义务人的信用危险为保险事故。义务人(被保证人)的信用危险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在被保证人不能履约偿付的情况下负责提供损失补偿,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投保人不同。信用保险的投保人是合同的权利人,而保证保险的投保人是合同的义务人。企业财产保险是以投保人存放在指定地点的财产物资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业务种类繁多,品种多样,目前开办的企业财产保险险种主要有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等基本险种,并有多个附加险条款,供客户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选择。企业财产保险:1、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2、性质不同,保险额的确定不同,赔款计算方式也不同。3、企业财产保险的对象是除了私营企业以外所有的各类企业,还包括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家庭财产保险:1、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2、其险种还有待于开发,其开发潜力是很大的。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只以一种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承保各种不同种类的机动车辆,其保险责任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种基本险别,除此之外,机动车辆保险还包括一些附加险,它们是针对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部分责任免除而设计的,主要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险种。货物运输保险:1、按照货物运输范围分包括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按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分包括直运货物运输保险,联运货物运输保险,集装箱运输保险,邮包险。3、是国际贸易的必要组成部分,对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保险:1、其被保险人是指在工程建设期承担风险或具有利益关系的各方,在一张建工险保险单中可以有多个被保险人。2、其保险理赔方式的选择权在保险人,而不是被保险人。3、保险金额的恢复期限是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算,而不是从“恢复之日”起算。产品责任保险:1、其目的,在于保护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免因其产品的使用造成他人人身会财产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2、保险人不承保必然的产品缺陷引起的索赔,在承保餐厅、旅馆等的产品责任保险时例外。出口信用保险:是以出口贸易和海外投资中的买方信用危险为承保责任的一种政策性保险,其目的在于扩大出口。由于出口贸易中的特殊风险,各国政府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参与程度都很高。

7. 财产保险的分类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及各种险种名称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如海上保险是按风险发生的区域来命名的,火灾保险是按风险事故来命名的,汽车保险则是按保险标的来命名的。目前,国际上一些国家将财产保险改称为非寿险,以示与寿险的区别,其范围就更加广泛。在我国习惯上将财产保险划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三大类。

一、财产损失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是适用于各种企业、社团、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一种财产保险。主要承保因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目前,我国企业财产保险产品有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险和财产一切险。

(二)利润损失保险。利润损失保险承保由于火灾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发生,使被保险人在一个时期内,停产、停业或营业受到影响的间接经济损失,即利润损失和受灾后在营业中断期间仍需支付的必要费用。利润损失保险通常作为附加险或特约保险项目,只有当企业投保足额的企业财产保险或机器损坏保险之后,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因保险责任事故的发生导致企业遭受的利润损失。

(三)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是适用于我国城乡居民家庭的一种财产保险,其承保责任范围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基本相同。目前,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产品主要有:普通型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四)运输工具保险。运输工具保险是承保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运输工具损失及被保险人在使用运输工具过程中产生的对第三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我国常见的运输工具保险险种有: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等。

(五)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常见的货物运输保险的险种有: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和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六)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承保各类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费用支出和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综合性财产保险。常见的工程保险险种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

(七)特殊风险保险。特殊风险保险是为特殊行业设计的各种保险,保险标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常见的特殊风险保险险种有:海洋石油开发保险、航天保险和核电站保险等。

(八)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承保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业务种类。

二、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其他财产保险的附加险承保。可以单独承保的责任保险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

(一)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固定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所生产、销售、修理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该产品的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任何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雇主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即雇主)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疾、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信用保险所承保的是一种信用风险。凡权利人要求担保对方信用的保险属于信用保险。常见的信用保险险种有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和进出口信用保险。

凡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属于保证保险。常见的保证保险险种有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等。

财产保险的分类

8.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

1、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即为有形财产保险,是保障有形财产本身以及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者是意外导致受到损失的风险。财产损失还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利润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
2、责任保险
无形财产保险的一种,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造成的名字损赔偿责任的险种。责任保险可分为公共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证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的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
一、财产保险费的构成
同其他险种保险费构成一样,是由一定的保险金额,一定的保险费率,一定的保险期限构成,其计算公式为:
商业财产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
保险费的数额与保险金额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例。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越多。
二、财产保险投保后的注意事项
1、妥善保存各种保险凭证,并向单位或家人告知。投保要尽快将保险单复印一份交单位有关人员或家人保存,同时,保险单、保费发票及各种保险凭证,应存放在安全可靠处。
2、保户有义务保护好保险财产安全。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投保后,保护对自身财产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按时续交保费。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投保人一定要清楚保险合同中关于交付保险费和保险合同生效之间关系的规定。
4、保险对象变化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便于保险公司及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因保险对象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拒赔。
5、保单内容变更,需申请批改合同内容。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被保险人可就保险期限、财产使用性质、保险人、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进行调整,并可追加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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