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项目?

2024-05-20

1. 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内容可知,政府性基金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旅游发展基金等项目。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不同的基金项目其所归属的财政收缴部门也不同。

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项目?

2. 政府性基金包括什么?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要求,从1996年起,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13项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费)(以下统称"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了做好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道路收费改革之后部分养路费已不再适用。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政府性基金包括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 政府性基金有哪些?

根据《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内容可知,政府性基金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旅游发展基金等项目。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不同的基金项目其所归属的财政收缴部门也不同。

政府性基金有哪些?

4. 政府性基金是什么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5. 财政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1、财政专项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
2、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
二、特点不同
1、财政专项基金:财政专项基金不同于财政直接补贴,它有严格的管理要求,需要在基金设立之前就必须明确资金的数量、用途、对象、支付方式和补贴方式。
2、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
(1)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
(2)用于特定事项;
(3)需要单独核算。

三、资金用途不同
1、财政专项基金的用途主要应为中小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的应用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为中小企业的社会公益性活动如城市环境治理、残疾人就业等提供直接资助。
2、专项资金用途
(1)用于投资补助和奖励 投资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一般政府给与的投资补助不高于总投资额度的30%。奖励,是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2)用于贷款贴息和转贷 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专项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有什么区别

6. 政府性基金是什么?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7. 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

政府性基金包括: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积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等等。政府性基金是一定时间内经过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审批后依法向特定群众无偿收取的非税收入,大多投入公共事业之中,用于落实一定的经济政策。
政府性基金是为实现特定经济社会领域的政策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依法向特定群体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一种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种类繁多,与一般税、特殊类型税、规费、受益费等有着明显区别,其基本特征表现为特别政策性、被课征群体特定性、特殊的法律关联性、非对待给付性和专款专用性。
拓展资料尽管与域外类似之财政工具一样,政府性基金同为具有扩张性质的财政工具,但却有其不同的产生背景和现实状况,在相当程度上是我国财政体制失范的产物,并在事实上曾经一度被滥用。
即便在政府性基金管理日渐规范的今天,如何有效规范和约束政府性基金这一特别财政收支工具,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依然是政府性基金法律制度中值得研究的中心议题。

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

8. 什么是专项基金

企业除生产、经营资金来源以外的,从特定来源形成并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来源。中国专项基金的来源渠道,根据财会制度可分为:   ①企业内部形成。专项基金主要由企业内部形成。一部分是从成本中提取的,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大修理基金、更新改造基金;另一部分由企业留利形成的,包括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后备基金。   ②国家拨入。国家拨给企业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拨款。包括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主要科学研究费。   ③专项借款。企业为了完成某项专门工程,在专用资金不足时向银行申请的各项专项借款,包括大修理借款,更新改造借款。   ④专项应付款。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而临时占用的各种应付款项。   企业使用专项基金必须遵守专款专用、先存后用、量入为出、节约使用等项原则,努力提高专项基金的使用效果。   以美国的基金行业为例,较为常见的专向基金的投资领域包括了高科技、大众传媒、健康护理、金融、公用事业、自然资源、房地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