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好吗

2024-05-24

1. 企业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好吗

企业 破产重整 对 债权人 好吗? 单是从最广泛的层面上来讲,重整对债权人的利弊完全取决于被重整企业的好坏。如果企业重生了,那么债权人的权益会受到保护,如果企业重整失败了那么债权人的利益将进一步受损失。 1、对被重整的 债务人 而言,债务人重整的直接目的是挽救财务状况恶劣或已暂停营业及有停业危险的公司,因其有继续经营的价值、重整的可能和必要,从而予以重整使其免予解体或破产,并能够清偿到期 债务 ,使濒临破产或已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起死回生; 2、对债务人的债权人而言,若债务人重整成功,将有效避免一旦其进入 破产清算 所导致的债权清偿比例过低这一现象的产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最差局面的发生,有机会挽回损失。 3、对社会整体利益而言的,因债务人重整的间接目的也是为保护债权人以及社会部分公众的整体利益,其中包括了职工利益,故债务人的重整成功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安定与发展。 另外,从全球范围看,破产法发展的方向是更加注重企业法人特别是 上市公司 这样的大型公司通过重整的方式获得新生。 法律规定: 《 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二条 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 法规 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 证人 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企业要破产重整,并不是债权人希望其能够变好,这对于企业本身而言也是同样的目标,可是企业破产重整的具体后果不在人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当中,企业破产重整的本意是想要挽回当前的这种濒临破产的局面,对债权人来说,破产重整的结果如果是好的,自身的权益才不会受到损失。

企业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好吗

2. 公司破产重整对债权人的影响

法律分析:债务人破产,保证人为连带保证人,此时债权人可申报破产债权,也可不申报破产债权,如债权人不申报破产债权,保证人可申报破产债权。债权人不论是否申报破产债权,其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未受清偿的债权的保证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3.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票是可以转让的。若是公司重整成功,股权价值提升,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记名股票交付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票怎么办?

4. 破产重整对债权人有影响吗

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好。如果企业重整成功的,企业可以重新恢复生产经营,债权人的债权更能得到清偿的可能;但如果企业破产清算,破产财产不足的,则债权人可能得不到相应的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5. 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好吗

依照破产重整的精神,重整一旦被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企业就可以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企业暂时免除各债权人的诉讼和要求。根据《担保法》,如果是连带保证,那就没有问题,银行做为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尤其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方式,那么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该推定为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本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应该停止一切债权行使,但《担保法》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依照题中情况,可以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92条: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好吗

6. 破产重整会对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诉讼时效,保全措施,债务期限都会有影响。
首先,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会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断
债权人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或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之日起中断。此外,抵销是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方式,所以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主张债务抵销的,与申报债权具有同等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其次,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不能采取保全、执行措施,已保全的需解除保全,已申请执行但未执行完毕的,需中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最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一、强制执行后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1、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
2、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个别债权人不得向企业追索债务,个别请求企业给付财产的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程序以及相关的诉讼保全措施均不得进行。由此看来,如果执行机构在此阶段才知道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正确的做法应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裁定中止执行。
法律规定
《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这些规定主要体现了破产程序的优先效力,同时体现了破产程序与某些相关程序的并行和启动关系。破产程序是一种法定的特殊还债程序,因此破产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必然存在某些冲突,但由于破产程序注重对所有债权人达到一种公平清偿的状态,因此法律赋予其相对于普通诉讼程序的一种优先性。
二、债务关系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11、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12、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13、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4、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15、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16、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
17、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7. 破产重整对于债权人来说好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破产重整对债权人是有好处的,对于企业重整成功的情形,其债权人的债权是可以得到清偿的。
一、企业申请破产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破产的条件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或者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房产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么
房产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法律规定,当房产公司对到期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房产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要怎么办
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或者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破产重整对于债权人来说好吗

8.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票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的资产,还清所有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资产才可以供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转移至三板市场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请到主板交易。
一、如何给上市公司配股条件
上市公司配股条件如下:
1、上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上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一致;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配售的股票仅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日期内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普通股股东;
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原有的30%;
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配股前最新公布的公司财务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值。
二、买新三板股票需要哪些条件,新三板申购条件一览
新三板申购新股有三个条件:1、预付款改为中标后支付。根据所持股票的市值,任何预付款都不能等同于持有当前市值的股东,所有股东都有机会申请新股;2、中奖三次后,将进行处罚,并增加纪律处分;3、没有低风险、高回报的特点。三板又称代理股份转让制度。是指具有代理系统证券业务主办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有限公司提供规范化的股份转让服务的股份转让平台。
三、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发行股票的行为通常指的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通俗而言就是上市。在我国境内公司可以在不同板块上市,如主板、中小板、新三板、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各有不同,主要对公司的规模、盈利能力等作出具体而细致的要求。那么公司的上市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以公司在主板上市为例。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股权清晰。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发行人应满足规范运行。发行人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②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④至今连续1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⑤至今连续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