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发行价能单独确定吗?

2024-05-14

1. 可转换债券发行价能单独确定吗?

可转换债券发行价并不能单独确定的,原则上其发行价就是该债券的面值,也就是说平价发行(一般债券的发行都采用平价发行的方式,贴现债除外),原因是可转换债券都是嵌入有期权性质,其转股价格一般是根据该标的股票的价格一定标准作为其转换价格(如发行前多少天加权平均价格),由于其期权使得该债券有一定的隐性收益,故此发行者一般通过降低该债券的票面利率来平衡自身成本的,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达到一个平衡债券各方面的利益来达到平价发行。
至于可转债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则是由二级市场买卖自我形成的,与发行价没有绝对的关系。

可转换债券发行价能单独确定吗?

2. 发行可转债如何定价

亲亲[开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心]。可转债定价如下:溢价率定价,这个是普遍采用的方法,转股价值乘溢价率得到转债的合理价位。转股价值由股价决定,可以查到,一般都默认转股价值不变,所以变量只有溢价率。判定合理的溢价率是关键所在。没有明显瑕疵的公司,溢价率应该是在0至30%之间,而且随着转股价值的增加,溢价率逐渐减少。[心][心]【摘要】
发行可转债如何定价【提问】
亲亲[开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心]。可转债定价如下:溢价率定价,这个是普遍采用的方法,转股价值乘溢价率得到转债的合理价位。转股价值由股价决定,可以查到,一般都默认转股价值不变,所以变量只有溢价率。判定合理的溢价率是关键所在。没有明显瑕疵的公司,溢价率应该是在0至30%之间,而且随着转股价值的增加,溢价率逐渐减少。[心][心]【回答】
亲亲[开心],还有债券收益率定价,这个是转债领域最保守的定价方法,也是三线建仓法所用的定价方法。基本方法就是不考虑转债的股权价值,只计算转债持有到期时债券的收益率。例如,你可以假定某转债合理定价是债券收益率为1%,此时值得买入;债券收益率为5%时,转债被严重低估,重仓买入。虽然转债不同定价方法之间的差异很大,但是转债的定价是有依据的,这个不同于股市里喊口号和听消息。[心]【回答】
好的【提问】
问题是我也不怎么能看懂【提问】

3. 可转换债券的售价组成是怎样

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有较大的吸引力,它兼有债券和股票的优点。可转换债券的售价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债券本金与利息按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
另一是转换权的价值。转换权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当股价上涨时,债权人可按原定转换比率转换成股票,从而获得股票增值的惠益。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之后还可以再转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票后不能再转换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在发行时就应明确约定,债券所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但是转换后却不能再继续将股票换为债券。如果债券所有人不想转换,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在市场上出售变现或者收取本金和利息。
二、股票转换公司债券什么意思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三、债券投资的优缺点
(一)优点
1.低息成本。公司赋予普通股期望值越高,转债利息越低;
2.发行价格高(通常溢价发行);
3.减少股本扩张对公司权益的稀释程度(相对于增发新股而言);
4.不需进行信用评级;
5.可在条件有利时强制转换;
6.期限灵活性较强
(二)缺点
1.转股后将失去利率较低的好处;
2.若持有人不愿转股,发行公司将承受偿债压力;
3.若可转换债券转股时股价高于转换价格,则发行遭受筹资损失;
4.回售条款的规定可能使发行公司遭受损失;
5.牛市时,发行股票进行融资比发行转债更为直接;熊市时,若转债不能强迫转股,公司的还债压力会很大。

可转换债券的售价组成是怎样

4.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是固定的吗

不是的。一般有几种情况,会导致转股价改变

一、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转股价调整公式为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
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二、触发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向下修正议案,并且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例如新钢转债募集说明书里面就有这样一条

7、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
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5. 可转债提出转股是按收市后的转债价格计算吗?

可转债提出转股不是按收市后的转债价格计算的。一般而言,可转债的转股价值按下列公式计算: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转债的正股价格*可转债的转股价x100。例如:转债的转股价为3.14元,其正股收盘价为3.69元,其转股价值即为3.69*3.14x100=117.52元,高于**转债的收盘价117.12元。也可通过计算转债转股后的价值和转债的价值来进行比较,转股后的价值=转债张数x100*转股价x股票价格,转债的价值= 转债价格x转债张数。如申请转股的转债20张,其转股后的价值即为20x100*3.14x3.69=2350.32元,转债的价值即为117.12x20=2342.4元,可以看出**转债转股后的价值略大于持有转债的价值(注:以上计算未考虑卖出时的费用)。由于可转债和正股价格的波动性,投资者需谨慎选择是否转股。在可转债转股期,经常会出现转股后折价的情况,这时可转债投资者转股就无利可图,理性的投资者将会继续持有可转债,到期时要求公司还本付息,投资者可以对怎样计算可转债的转股价值进行了解,从而进行有利投资。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金。可转债的优势是:通过转股实现分红只需借贷公司的会计科目,因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为上市公司所青睐。除此以外,转增股份实现股票收益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活跃的二级市场上效果往往优于现金分红。

可转债提出转股是按收市后的转债价格计算吗?

6. 可转债的回售价由谁来定?

回售价是在合同中就写明了的,由上市公司决定。什么是可转债?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7. 可转换债券的定价方法

这种波动程度/信用的划分是标准的可转换债券的定价方法。有趣的是,除了上文提及的可交换债券,我们无法将股价波动程度和信用完全分开。高波动程度(有利于投资人)往往伴随着恶化的信用(不利)。优秀的可转换债券投资者是那些能在两者间取得平衡的人。
一种简单的可转换债券的定价方法,是把未来的债券利息和本金的现值和认股权证的现值相加。但这种方法忽略了一些事实,比如,利率和债券息差都是随机的,可转换债券往往附带可赎回或可回售条款,以及转换比率的定期重置等等。最普遍的可转换债券定价方法是有限差分模型,例如二叉或三叉树。
一、可转换债券的组成部分
从定价的角度看,可转换债券由债券和认股权证两部分资产组成。
对可转换债券定价需要假定
1)所对应的股票的价格波动程度,从而对认股权证定价;
2)固定收益部分的债券息差(creditspread),它由该公司的信用程度和该债券的优先偿付等级(公司无法偿付所有债务时对各类债务的偿还次序)决定。如果已知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值,可以通过假定的债券息差来推算隐含的股价波动程度,反之亦然。
二、可转换债券的售价组成
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有较大的吸引力,它兼有债券和股票的优点。可转换债券的售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债券本金与利息按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另一是转换权的价值。转换权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当股价上涨时,债权人可按原定转换比率转换成股票,从而获得股票增值的惠益。
三、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限问题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权限属于股东大会,还是属于董事会,在授权资本制下与法定资本制下原有很大的不同,但随着两大法系的交流、融合,现大体趋于一致。在授权资本制下,筹资机制灵活,体现在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权限上,将之归属于董事会。例如,1963年前的美国纽约州公司法,规定董事会需获得2/3以上股东表决权的决议通过而授权时,始得发行转换公司债。而1963年4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则特别授予董事会以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专属权。与纽约州公司法规定基本相同的还有加州公司法与密西根州实业公司法等,前者规定,除非基本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得决定任何转换权之条件。后者于1972年法中规定,若基本章程别无规定,公司可发行应持有人选择而转换成该公司所发行的他种公司债或股份的公司债。

可转换债券的定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