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育保险待遇

2024-05-10

1. 什么是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 生育保险待遇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什么是生育保险待遇

2. 生育保险待遇是什么

法律分析:1、生育医疗费用补贴;2、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生育保险的待遇是什么呢

法律分析:我国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主要是: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一)产假。(二)生育津贴。(三)生育医疗服务。(四)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五)生育女职工的职业保障。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的待遇是什么呢

4.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是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产假期间发的年终奖算生育津贴吗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已经包含了上年度全部职工奖金,扣本年度产假期间的奖金、年终奖不违法参加神勇表现的,应当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应当只是减去加班费的剩余工资。
二、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产假期间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孕妇产假是多少天?
孕妇产假一般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5. 生育保险的待遇具体是什么

生育保险的待遇具体有哪些?生育保险是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是国家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生育保险的待遇具体是什么

6. 生育保险的待遇是什么呢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主要是: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
(一)产假。
(二)生育津贴。
(三)生育医疗服务。
(四)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
(五)生育女职工的职业保障。
一、生育金交满一年断交后还可以领吗
生育金已交满一年断交后是不可以再领取的。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必须在参保状态,才可以领取。生育保险领取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
二、生育保险交了11个月是否可以进行报销
生育保险交了11个月,可以进行报销。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进行报销。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另外,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7. 生育保险的待遇是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依法享有的各种帮助和物质补偿,包括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险新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离职生育津贴怎领取
离职生育津贴的领取:离职之后是不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完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是为保障妇女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内容包括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等。
三、男的有生育险吗
生育保险一般用人单位会替职工购买,尽管男性没有直接生育的功能,但是也能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其配偶也同样占有生育保险报销的权利,生育保险不仅仅为生育提供保障功能,也能用于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比如男性做结扎手术同样也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生育保险分为生育医疗保险和生育津贴,男性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女性在生育期间享受的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的待遇是什么?

8. 生育保险待遇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什么呢?生育保险有怎样的待遇呢?下面我来告诉大家。 
     生育保险的概念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待遇一、享受条件 
   
     1、参保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目前继续参保;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二、待遇核付专案及标准 
     遇核付专案及标准一女职工 
     待遇核付专案及标准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计算办法: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待遇核付专案及标准2、生育医疗费 
     参保人在市医保局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具体待遇专案及报销范围如下图示 
     参保人享受的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生育待遇 
     计划生育手术待遇 
     产前检查妊娠满16周至分娩前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产科疾病妊娠期 
     人工流产术负压吸宫/钳刮术 
     分娩 
     中期妊娠引产术 
     产后并发症产假期间 
     结扎术输卵管/输精管 
     产后42天回院检查 
     复通术输卵管/输精管 
     妊娠3个月以下人流 
     妊娠3个月以上引产 
     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报销范围 
     范围 
     内容 
     计划生育手术费 
     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批在境内异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手术费 
     生育医疗费 
     参保职工因急诊包括分娩、产科疾病、流产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经审批在境内异地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其他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待遇核付专案及标准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2难产、多胞胎: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待遇核付专案及标准4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 *** 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实施办法》等档案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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