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最新政策

2024-05-23

1. 个人养老金最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个人养老金最新政策

2. 养老金政策

南京已上调上调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档调高100元。据悉,目前南京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达74万多人。根据2014南京市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最低年缴费600元,鼓励多缴多得据介绍,具有南京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当前未参加企保或参保中止缴费;未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给予补助。缴纳了养老保险之后,就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和上门查询的方式来进行南京养老保险查询和南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了。个人年缴费标准按市人社局定期公布的标准执行。2012年度,全市个人年缴费标准是500—1200元八个档次,其中江南八区(指未调整前,下同)是800—1200元五个档次。2013年度,全市个人年缴费标准上调100元,即分为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八个档次,其中江南八区为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政府每年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随个人缴费同期记入个人账户。2013年度,政府缴费最低补贴标准从110元提到120元。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保费,年满60周岁时,且南京市户籍满5年,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3. 国家个人养老金新政策

历经数十年探索,终于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将深刻影响人们生活——      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标志着社会关注已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11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4家机构拿到首批“许可证”。      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养老金的推出,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民生举措。      那么,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何特点?将如何惠及普通百姓?记者就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采访了解。      个人养老金是什么,有啥好处——      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      个人养老金来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5部门不久前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根据《实施办法》,此次出台的个人养老金新政呈现3个特点:      一是政府政策支持。按照《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为万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人社部、财政部未来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年11月初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提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缴费者按每年万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降为3%。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个税优惠将引导和鼓励人们参与申办个人养老金,增强自我保障意识。特别是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原来的降为3%,国家用“真金白银”提高了群众的受惠程度。      二是个人自愿参加。《实施办法》提出,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亿人。这意味着,这些参保居民都可以自愿申办个人养老金,且不受就业形态、地域、户籍限制。      根据《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参加人的个人缴费全部归集到个人资金账户,完全积累。达到领取个人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可以自己决定是按月还是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自由支配使用。      三是市场化运营。《实施办法》提出,参加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把金融机构都动员起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消费者选择权广了,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为什么需要发展养老“第三支柱”——      老年生活更有品质更有保障      中国有句俗话:“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句话阐释了投资风险分散原理,对养老金同样适用。      199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数十年来,中国不断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从整体上看,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公共养老金,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截至今年3月末,累计结存超过6万亿元。第一支柱立足于保基本,体现社会共济,目前发展相对比较完善,已经具备了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覆盖范围也在持续扩大。      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支持相关企业建立企业年金。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第二支柱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主要发挥补充作用。截至今年3月末,参加职工约7200万人,积累基金万亿元。      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在此之前,延税型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养老目标基金等业务试点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宣告中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建立,此次《实施办法》则意味着该项制度开始正式落地实施。      “《实施办法》将此前碎片化的试点整合成为统一、正式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大进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田辉说,该制度将使参保居民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实现老年生活更有品质、更有保障,未来将深刻影响人们生活。      从需求端看,更多人群正在产生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9月发布的消息,去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编印的《奋进中的中国老龄事业》预计,2035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4,2050年前后将超过1/3;另据国家统计局今年初发布的数据,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左右。      业内专家认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一方面呼唤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推动人们不断深化对社会变迁和人口发展规律的认识,做好个人养老金资产配置。      怎么管好用好养老“钱袋子”——      提升金融素养,形成健康可持续的养老理财理念      11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商银行、农银理财等34家机构拿到首批“许可证”。各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推出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这些产品有何特点?从产品属性看,这些产品都有长期稳健属性,更加适合具有中长期养老资产规划和养老保障需求的人群。从风险偏好看,储蓄存款、商业养老金保险具有保本保收益的特性,更适合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产品具有不保本保收益的特征,适合风险偏好相对较高的投资者。从应对长寿风险看,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公募基金有助于财富增值,年金保险作为具有终身领取的选择方案,有助于解决长寿风险问题。      董希淼认为,养老理财旨在引导参加人形成健康可持续的养老理财理念,对养老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参加人应根据自身养老需求、资金情况、风险偏好等选择产品。      “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以税收优惠撬动第三支柱,带动个人养老金融行业蓬勃发展。”平安养老险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甘为民说,平安养老险正以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为契机,参与行业平台系统对接,加快个人养老金产品、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个人长期金融产品等上市产品准备,启动个人养老金服务专区建设,并大力开展政策普及宣传。      记者注意到,目前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机构已在其App上开辟养老金融板块,并通过页面广告位宣传个人养老账户开立的相关金融知识。      多名专家认为,个人养老金是一项关联性很高、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制度,落地只是第一步,其成功依赖于各方努力。      田辉认为,对个人来说,因为承担了更多选择权、决策权,要对自身偏好、需求有清醒认识和长远规划,“需要大众尽快提升自身金融素养,建立起正确的投资观念”。对金融机构来说,由于承担了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角色,应推出满足多样化需求、方便快捷的产品,让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负责任、高效率、低成本地管好用好参加人的养老“钱袋子”。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要总结好试点城市经验、做好风险管理、逐步推广,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等,提升普惠性,让这个制度惠及更多人群。

国家个人养老金新政策

4. 关于个人养老金的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5. 养老金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养老金政策

6. 个人缴纳养老金最新政策

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每个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单位都会为劳动者缴纳,这是一家单位对员工的基本保障。五险一金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险缴纳比例为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当然,很多自由职业者也是自己为自己缴纳五险一金的,到退休时便可以提取养老金。
一、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
二、个人养老金领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户口;
3、本人人事档案;
4、登记照片一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

7. 个人养老金政策解读

1.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3元。2.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3.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4.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8%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养老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二、养老金领取方式:
1、保险对象达到领取保险金年龄时。
2、向所在行政村或企事业单位的代办员申请办理领取手续。
3、保险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作为申请的证明材料。在代办员指示下填写领取养老保险金申请表,交回缴费证。代缴费单位和乡镇保险管理机构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等通知,到村或乡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个人养老金政策解读

8. 个人养老金制度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是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要求的具体举措,对于满足民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一、个人养老金重点简述      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1、参保人群:参加了社保的人群。【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2、参保模式: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以此为基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学者认为税收优惠会采用EET模式,即在参保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目前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降为3%。3%相当于是工资范围在5000至8000元的个税税率。”3、养老金如何投资、运行?      参保人用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投资标的有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供个人自主选择。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相关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4、如何领取?      达到社保领取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5、如何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个人养老金发展进行宏观指导,根据职责对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设置、缴费上限、待遇领取、税收优惠等制定具体政策并进行运行监管,定期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税务部门依法对个人养老金实施税收征管。二、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必要性      当从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讲起。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支柱”的体系,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即城镇、城乡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      1)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保”采取现收现付制,即当下在职员工缴钱,经统筹后发给当下退休人群。社保中缴费由个人和企业共同完成。      在制度建立初期,该制度运行良好,但随着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恶化,现收现付制的社保基金遭受考验。      根据《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到2028年社保基金将出现当期赤字,为亿元,如果不考虑财政补助,当期结余在2019年就已经是负值。同时社保基金的累计结余也将在2027年达到峰值万亿元,然后开始迅速下降,到2035年耗尽累计结余。而不论是财政补助还是延迟退休的政策,都有很大的局限性。      2)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职业年金,仅覆盖5800多万人,主要面向的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及银行(多为铁路、电网、石油石化、烟草等行业公司),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并且企业负担也较重,发展难度较大。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发展缓慢,覆盖面相对较小,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迟迟没有出台,居民也越来越关注如何充实养老的“钱袋子”,因此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迫在眉睫。      2018年5月起,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经开始在上海、福建和苏州试点。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同年9月,银保监批复“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成立,由工银理财等17家公司共同发起,股东的“全明星”阵容,涵盖了银行、保险、券商三类金融机构的头部公司。与此同时,2021年下半年以来,我国陆续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等。      我国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也是投资于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因此依赖于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例如,英美资本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其养老金就更多流向收益较高的权益类市场,如美国401K计划中近60%的资产最终投向股票。      此外,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发展壮大本身也需较长时间。如美国在1974年开始实施个人退休计划(IRA),在2004年覆盖其40%的家庭,到了2016年个人养老金规模才占了其退休体系中的最大份额,投资总额达8万亿美金,整个过程长达40年。总结:      第一支柱基础养老保险目标是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不给财政、企业、个人带来太大压力;      第二支柱覆盖人群少      因此国家大力推动第三支柱养老金,补充养老所需。三、投资者如何选择和规划?第三支柱养老金的选择有以下三种:1)国家推行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优势是可以税延,存的时候有税收优惠,缺点是取得时候有税,且有上限每人每年12000,未来对养老金的补充很有限。2)国内年金险、增额寿险,收益率普遍在4%左右,优势是避税,可以配套养老社区、养老院服务;劣势是受限于国内投资,不可选择多币种。3)港澳年金险、分红险产品,收益率在7%左右,优势是避税,可以全球分散投资,保护私财(婚姻内依然是个人财产),产品相对成熟;劣势是无法配套国内的养老社区及养老院。      那么个人在规划养老金的时,需根据家庭财务状况如现有水平的开支,计算得出所需要补充的养老金的缺口,再根据自己的偏好配置符合自己的养老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