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在公司有法律责任吗?

2024-05-21

1. 理事在公司有法律责任吗?

您好,一般没有。理事为理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利用自己的专长和身份动员各方支持理事会工作的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尽职免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摘要】
理事在公司有法律责任吗?【提问】
您好,一般没有。理事为理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利用自己的专长和身份动员各方支持理事会工作的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尽职免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回答】

理事在公司有法律责任吗?

2.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理事一般为股东担任.是理事会的成员,代表团体行使职权并处理事务的人员.理事岗位职责有一、根据理事会的要求,参加理事会会议或成员代表大会,并按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二、根据理事会的要求,落实理事会的日常工作,起草理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三、配合理事长处理本社的日常工作,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四、按照本社的分工各司其责,协调配合,负责做好专业化服务的准备、开展和组织验收工作。五、参议和落实本社发展规划或经营方针。六、完成理事会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一般没有理事,理事是学校的职务。如果公司自行设置了理事一位,那么理事的职责要看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第二,民事赔偿责任。第三,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4.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理事为理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利用自己的专长和身份动员各方支持理事会工作的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尽职免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5.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第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第二,民事赔偿责任。第三,刑事责任。第四,当公司面临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的特定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6.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的责任: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7.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监事职责范围内,你承担责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摘要】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提问】
你好【提问】
在监事职责范围内,你承担责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回答】
你好!亲。【回答】
我在一所培训学校上班。担任行政主管一职。现在机构转型,老板把我列入了理事名单。请问我会负法律责任吗【提问】
理事不承担法律责任哦!【回答】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8. 公司理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一般没有理事,理事是学校的职务。如果公司自行设置了理事一位,那么理事的职责要看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第二,民事赔偿责任。第三,刑事责任。理事岗位职责:一、 根据理事会的要求,参加理事会会议或成员代表大会,并按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二、 根据理事会的要求,落实理事会的日常工作,起草理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三、 配合理事长处理本社的日常工作,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四、 按照本社的分工各司其责,协调配合,负责做好专业化服务的准备、开展和组织验收工作。五、 参议和落实本社发展规划或经营方针。六、 完成理事会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监事指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监事一般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按照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监事除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的股东代表担任外,还要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关于监事资格的要求,与董事资格的要求基本相同。此外,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