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基金垫付范围

2024-04-29

1. 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基金垫付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四)其他须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困难确需救助的。对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人,并由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提出救助申请。对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提出救助申请,且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机构已经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亡丧葬费用的,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可以代为提出救助申请。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垫付或救助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人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殡葬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或救助要求的,不予垫付救助,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基金垫付范围

2. 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费用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但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已从赔偿义务人方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按照“填平规则”,应当优先偿还救助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3.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4.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5.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救助基金垫付后全责人保险公司来偿还。道路救助基金由全责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进行偿还。道路救助基金通常是用于交通方面出现了重大事故,由筹资来垫付这笔医疗费用或者安葬费用。而这笔资金最后就是根据政府来判断,谁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来偿还,因为是他造成了这次事故的发生,那么就需要他进行赔偿。【摘要】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救助基金垫付后全责人保险公司来偿还。道路救助基金由全责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进行偿还。道路救助基金通常是用于交通方面出现了重大事故,由筹资来垫付这笔医疗费用或者安葬费用。而这笔资金最后就是根据政府来判断,谁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来偿还,因为是他造成了这次事故的发生,那么就需要他进行赔偿。【回答】
拓展资料:救助基金垫付后全责人保险公司来偿还。1.首先,道路救助基金给受害者提供了一个保命的机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和救助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在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无力支付或超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支付标准时,对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进行垫付,救助基金垫付后应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事故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进行追偿。救助基金救助的对象,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2.其次,道路救助基金对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提出救助申请,且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机构已经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si亡丧葬费用的。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可以代为提出救助申请。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ri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垫付或救助要求的被害者,救助基金管理人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殡葬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或救助要求的,不予垫付救助,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3.拓展资料:基金中的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开放基金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相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回答】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6.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救助基金可以向责任人追偿。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2、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4、救助基金孳息;5、其他资金。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7.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8. 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