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资员工违法吗

2024-05-12

1. 公司集资员工违法吗

公司向员工集资只有同时满足集资对象资金用于单位内部的经营活动以及集资对象限于单位内部职工时,才不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非法集资犯罪如何认定
《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为有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同时具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以及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等四个条件,即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的情形(《刑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列举了实践中常见的几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根本区别在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就是集资诈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八种情形,如下:(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二、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解释,需符合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同时,“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但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以及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仍然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也就是仍然存在构成非法集资的可能性。
三、非法集资界定标准
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标准: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公司集资员工违法吗

2. 公司向员工集资合法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向员工集资是合法的。具体来说,如果依法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具有正当目的,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那么该行为合法。反之,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公司向员工集资合法吗

公司向员工集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是可以作为借贷行为,认定为合法的。这两个关键条件:一是集资对象限于单位内部职工;二是集资对象资金用于单位内部的经营活动。
一、如何查看企业是否有非法集资
最高人民法院对集资诈骗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只要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条件,就可以认定为企业存在非法集资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可不可以买卖
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不可以买卖。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
对于职工集资所建房屋,在未将房屋分配给职工之前,单位系合法的权利人。在将集资房屋分配给职工后,单位对于集资所建房屋的物权即已丧失。单位将集资所建房屋分配给职工的行为,既是对自己物权的行使,又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不完全根据职工的意志。因此,在分配房屋的决定权上,单位与职工并不处于平等的民事地位。因而,单位集资建房既非福利分房,也非一般性的买卖房屋,更不是商品房买卖。当然,由于单位集资建房只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因此更不是保障房。
单位将所建房屋出售给职工后,职工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其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所以,单位集资所建房屋,只要职工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虽然有许多单位对于职工处分自己的房屋有不同的限制,但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是对于职工权利方面的限制,与法律是相悖的。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情节辩护要点有哪些?
1、准确认定吸收资金数额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是入罪条件之一,因而在刑事辩护中对涉案数额的辩护意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明确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2、严格筛选非法吸收的对象人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为要件,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着重考量吸金用途是否正当
当行为人的行为确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辩护律师应当积极为其寻找从轻情节,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吸收资金的用途是否正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因而,若行为人非法吸收的资金是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且有能力、有意愿退还吸收资金的,可以做出建议法院免除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即使涉案数额较大,行为人无力退还资金,但资金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也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的从轻情节。
4、积极辩护从犯情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通常以共同犯罪的形式表现出来,那么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就成为辩护策略应当重点考量的问题。

公司向员工集资合法吗

4. 公司非法集资和员工有关吗

员工是否会被判刑,参与了非法集资非法活动,如果参与的情况下,会被判刑。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二、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会被判刑吗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司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的,其公司员工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 公司向员工集资是否合法

“一般情况下,公司向员工集资是合法的。具体来说,如果依法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具有正当目的,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那么该行为合法。反之,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非法集资构成犯罪怎么认定
如果行为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可认定其构成非法集资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个人集资诈骗数额高于十万元,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高于五十万元,可认定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二、怎样才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大类:
1.以不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2.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3.依法无资格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即便构成本罪既遂。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体怎么判?
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信贷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明知自己不具有吸收存款的资格或者吸收存款的方式、内容不合法,明知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发生扰乱金融秩序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公司向员工集资是否合法

6. 公司向员工集资合法吗

问题一:公司让员工集资合法吗?  集资的用途 是否有分红等一些列问题 
  如果集资的金额比银行的利息还高 
  有几个不乐意的呢 
  
   问题二:公司向员工借款属于非法集资吗  1、如果说是借款肯定是不犯法。如果说是融资或者说是集资就是非法了。 
  2、这和你的日常生活丁不多,如果你看这个企业借给他钱永远还不起的话就不借给它。只是为了度过金融危机,一定有偿还的能力,那肯定是应该借的,为什么要与企业为难呢,这不是拿鸡蛋碰石头吗?再者不是有这样一句老话吗,随大伙,不吃亏,别人都拿你就拿吧!都没拿的也就算了。 
  3、肯定是有这样的例子的。我记得,我弟弟的厂子他们厂还用职工的房产证贷过款呢!只是为企业解决燃�S之急做为员工当然有义务去做的。这就是所说的风雨同舟了。 
  生活是这样,但前途是光明的,国家在一天天的强大我们也会有好日子过的,祝你有个好心情。 
  
   问题三:企业要职工集资来分担企业的风险合法吗?  员工有义务分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吗? 没有。 首先,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只需要按企业分工或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即可,至于企业发展、经营风险等是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职责。 其次,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员工没有享受企业利益,也没有决策权力,为什么要承担企业风险。风险与利益是一对经济要素,不能拆分。俗话说,“有多少风险就有多大利益”,如果员工承担企业风险,又没有分红等利益,这句话怎么解释? 最后,现代企业公司,主要特点是经营权、所有权相分离;利益与权力、责任相一致。目前我国除了国企(未改制企业)以外,设立的公司都是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齐全。不在其位,就不能谋其政。 作为公司一方,可以用制度、职责、流程等约束员工,但不能把员工劳动报酬与公司经营效益和风险挂钩。 
  
   问题四:什么样的集资才算是合法的?  合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团体、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有价证券,或者利用融资租赁、联营、合资、企业集资等方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所需资金。例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设立或者生产、经营的需要发行股票或者债券等集资资金。 
  什么是非法集资? 
  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还没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问题五: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员工集资吗  可以,只要不是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的有限公司可以向员工集资 
  
   问题六:关于单位让员工集资入股问题怎么更合理合法呢  让员工集资入股问题更合理合法: 
  应该咨询法律部门,按照法律程序,成立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事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股份制章程要多次与大家讨论。一旦制定通过,就要严格执行。财务还要报表,弄清楚该分红部分、扩大在生产部分、风险部分等。只能入股不能退股,可以继承或者转让。转让可以是原始股股价,也可以协商。增股部分也要预算进去最好。 
  所谓员工入股,系指企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企业的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企业经营成败的风险,惟员工入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你的目标的让员工一起来承担运营风险,不过只需要参与年终分红!你需要跟员工签订入股协议书 按你可以以合伙协议的方式把上述事项约定清楚,除了约定上述事项后,还应该约定下列事项。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当然作为管理者你可以加入,员工只负责入股承担责任,但日户管理经营权由你来掌握,遇重大决策,员工可参加决策等。 
  
   问题七:企业向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到期不还违法吗?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或者以非法集资报案。内部集资其实只是一个不同说法的问题,如果有人告他,那就是非法集资。如果员工都是自愿的可以说成是民间借贷,那就是合法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问题八:请问企业向内部员工、事业单位向职工集资是不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四个要件。其一,它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其二,它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宣传;其三,它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最后,它面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企业向内部员工、事业单位向职工集资是不满足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的。 
  
   问题九:公司向员工借款合法吗  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指出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 
  
   问题十:企业让员工入股,算不算非法集资  让员工集资入股问题更合理合法: 
  应该咨询法律部门,按照法律程序,成立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事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股份制章程要多次与大家讨论。一旦制定通过,就要严格执行。财务还要报表,弄清楚该分红部分、扩大在生产部分、风险部分等。只能入股不能退股,可以继承或者转让。转让可以是原始股股价,也可以协商。增股部分也要预算进去最好。 
  所谓员工入股,系指企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企业的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企业经营成败的风险,惟员工入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你的目标的让员工一起来承担运营风险,不过只需要参与年终分红!你需要跟员工签订入股协议书 按你可以以合伙协议的方式把上述事项约定清楚,除了约定上述事项后,还应该约定下列事项。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当然作为管理者你可以加入,员工只负责入股承担责任,但日常管理经营权由你来掌握,遇重大决策,员工可参加决策等。

7. 公司可以向员工集资合法吗

公司向员工集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是可以作为借贷行为,认定为合法的。这两个关键条件: 一是集资对象限于单位内部职工; 二是集资对象资金用于单位内部的经营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 刑法 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公司可以向员工集资合法吗

8. 公司向职工集资违规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大红花]公司向职工集资不违规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向员工集资是合法的。具体来说,如果依法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具有正当目的,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那么该行为合法。反之,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摘要】
公司向职工集资违规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大红花]公司向职工集资不违规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向员工集资是合法的。具体来说,如果依法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具有正当目的,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那么该行为合法。反之,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回答】
法律依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