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的外资企业有哪些?

2024-05-13

1. 中国著名的外资企业有哪些?


中国著名的外资企业有哪些?

2. 中国外资企业

中国贸促会昨天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度受访企业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较上年提升,达4.38分。新冠疫情背景下,超七成企业实现收益增长,超五成外资企业将中国视为全球首要投资对象。

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评分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于毅介绍,《2021年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显示,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评价良好,评分呈逐年上升趋势。受访企业对2021年度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为4.38分,较2020年提高0.03分。其中,东部地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传统制造业对营商环境评价较高,西部地区、资源行业和服务行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略有下降。
报告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背景下,超七成企业实现收益增长。超五成外资企业将中国视为全球首要投资对象。28%的外资企业表示,全球经济收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及新冠疫情等因素正在影响对华追加投资。
据介绍,中国贸促会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设施、生活设施、政策政务、社会信用等12个一级指标。在2021年度调查中,政策政务环境连续5年成为最受企业关注的一级指标,53%的企业希望对其进行持续优化。值得注意的是,在政策政务环境分解的4个二级指标中,受访企业对官员廉洁程度评价最高,达到4.52分。从企业性质看,对政策政务评分最高的是外资企业。
报告根据企业反映的诉求提出一些建议,包括加快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升相关政策的科学性;统筹规划、多措并举,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通过政策创新和引导,助力企业破解引才、留才、用才瓶颈等。
半数在华欧企:投资协定“冻结”不影响投资计划
同时发布的《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实施展望研究报告》显示,半数在华欧盟企业表示中欧投资协定“冻结”不会影响其投资中国计划。33%的受访中国企业表示协定“冻结”将影响其对欧盟投资计划,37%不确定,不到三分之一明确表示不受影响。
中欧投资协定于2021年5月20日被欧洲议会宣布“冻结”。今年4月1日的第二十三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上,双方赞同中欧投资协定是一份互利共赢的协定,同意努力推进协定批准进程。
于毅介绍,参与调研的中欧企业普遍认为,中欧投资协定的签署生效将为双边投资和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74%的受访中国企业和67%的欧盟企业表示协定签署生效将利好本经济体制造业发展,近半数中欧企业认为协定签署生效有利于本经济体服务业发展。民营企业正在成为中国投资欧盟的重要力量。于毅介绍,从《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实施展望研究报告》调查情况看,受访企业对中欧投资协定正式签署抱有较大期待,认为其生效将会给中欧双边投资带来利好,机遇大于挑战。大批欧盟优势产业资本进入中国,将推动和倒逼中国相关领域产业转型升级。中国企业也将获得更多进入欧盟的机会。

3. 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64463.htm

外资企业

4. 有哪些外资企业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心][鲜花]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摘要】
有哪些外资企业【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心][鲜花]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心][鲜花]亲,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回答】
外资企业外资企业亦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但其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回答】

5. 外资企业有哪些

法律分析: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有哪些

6. 外资企业的简介

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7. 外资企业有哪些公司

法律分析: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 的对称。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外资企业依法取得中国的法人资格,按照国际税收惯例,我国应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因目前我国尚无单独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故外资企业也按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外资企业有哪些公司

8. 外资企业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论合资、合作,外方可以是个人,中方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可以是个人。
(三)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亦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但其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简称外国股东)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简称中国股东),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