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伙企业需要验资吗?

2024-05-20

1. 请问合伙企业需要验资吗?

百度下:现在注册公司实行认缴制,一般不需要在设立时资金到位故不需要验资(但特殊行业除外)!但是必须真实可靠。企业在其他很多情况也都还是需要验资的,一些公司经营项目需要资质,如:典当行、贷款公司、基金公司等,都需要前置入资;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公司成立后,在工商年检时发现股东抽出注册资本,要求重新验资。 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等,有验资需要的话,可以试试这个线上办理的方法,1.在支付宝首页或者微信里面搜索“跑政通”,找到这个小程序并点击进入。
2.进入后选择“验资报告”。
3.选择需要的验资报告类型,以设立验资为例,需要哪个就选哪个。
4. 填写公司名称,验资金额,选择公司所在地和报告出具年份。然后点击下一步。
5.出具报告的事务所,填写快递地址下单就可以了。工作人员很快就会电话沟通办理材料,沟通完毕后就可以坐等验资报告寄送到手中了。

请问合伙企业需要验资吗?

2.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验资

法律分析:在设立合伙企业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需要把相关出资情况写入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不需要专业的验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验资

在设立合伙企业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需要把相关出资情况写入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不需要专业的验资。
一、合伙企业法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吗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二、合伙企业法是否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验资

4.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验资?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
想要了解合伙企业的验资问题大家避免不了要先了解一下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特点,在了解其特点后,再根据法律规定,自然就可以得出问题的答案了。
1、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2、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二、关于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条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合伙企业是否需要验资
1、法律要求。
合伙企业并没有硬性规定的注册资本,《合伙企业法》只在合伙企业条件里有个相关规定“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但这只是由合伙人自行约定,为了运行的需要,法律上没有最低限额,也不需要在工商登记。而那些关于验资的规定都是针对公司的,是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
2、验资账户。
所以您的验资不需要设立临时账户,也不存在到工商变更登记的问题。如果设立了临时账户,没有工商变更的营业执照款项动不了的。会计师事务所会根据你们的资料出具验资报告的。

5. 合伙企业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吗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以看出,出资可以进行实缴,也可以进行认缴,从而注册资金也可以认缴,也可以实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吗

6. 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注册资金吗

法律分析:没有限制。合伙企业或者一人公司,这种公司的级别比工商户高,比有限责任公司低,申请的时候是不需要出具注册资本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7. 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注册资金吗?

法律分析:
没有限制。合伙企业或者一人公司,这种公司的级别比工商户高,比有限责任公司低,申请的时候是不需要出具注册资本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注册资金吗?

8. 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实缴吗

合伙企业往往会存在一个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具备相应的一些责任的,那么对于有限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是不是必须是实缴呢?合伙企业如何纳税?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有限合伙人必须是实缴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有限合伙人必须是实缴吗      可以是实缴出资,也可以是认缴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如果有房产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是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是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是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三、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1、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两者的主要区别:承担责任不同,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共负盈亏,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也需要还企业的债务。公司承担是有限责任,即以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不足部分股东个人财产不承担。缴纳的税种不一致,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属于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有限合伙人必须是实缴吗的相关内容,对于注册资本缴纳来说,注册资本的缴纳是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缴纳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