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股票的基本特征
2. 证券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证券的基本特征
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
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
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
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持有人投资证券的直接动因。一方面,证券本身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反映了特定的财产权,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该项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债券);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如二级市场上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证券持有人可通过差价而获得收益,尤其是投机收益。
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3. 证券的特征
1、财产性权利凭证:投资者持有证券,也就是拥有部分财产间接控制权的证明;
2、流通性权利凭证:证券具有一定的流通性,能够在市场上进行公开的多次转让,从而规避投资的风险;
3、收益性权利凭证:投资者购买证券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获得一定的收益,对证券的转让可以使投资者获取部分的差价收益;
4、风险性权利凭证:投资者证券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为获得收益并不是必然的。
证券分类
1、依据证券的性质不同,可以分成有价证券、证据证券和凭证证券三种类型;
2、依据证券的收益不同,可以分成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两种类型;
3、依据证券上内容的不同,可以分成货币证券、货物证券和资本证券三种类型,其中货币证券又可以分成期票、支票汇票等,而资本证券又可以分成债权证券和股权证券等类型。
4. 证券市场的特征是什么?
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都是价值的直接代表,他们本质上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
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
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的风险转让出去了。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饿时风险直接交换场所。
5. 证券市场的特征
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第一,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质上只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但由于它们是价值的直接表现形式,所以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第二,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仅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对一定数额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以及相关的收益权。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第三,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一定风险的代表。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险转让出去。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
6. 证券市场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分析: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1、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都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它们本质上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但由于它们是价值的直接表现形式,所以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
2.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对一定数额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以及相关的收益权。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
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一定风险的代表。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险转让出去。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7. 证券投资的基本特点
投资对象的不同决定了金融资产投资具有一些与实物资产投资相异的特性。
可分性
可分性亦称可分割性。具体而言,一种资产如果能以小部分进行买卖,则此资产
就为可分的。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特征就是公司的资本划为等额股份,并
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这样,投资者可以根据拥有的现金以及风险偏好等具体情
况,买卖其中一定比例的股份。这也意味着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投资而买入或卖出
一个公司的一部分。而且,正是由于金融资产投资的可分性,才使得投资组合成为可
能。相对而言,买入或卖出一个制造工厂或其他实物资产的一部分就显得困难多了,
也就是说,实物资产的投资具有整体性的要求,而不具有可分性。
易变现性
易变现性也是金融资产投资具有而实物资产投资不具有的一个特性。易变现性
与流动性的含义一致,它反映了投资者可以在短期内以合理的价格卖掉资产。许多
金融资产交易活跃,投资者可以随时买卖而不受时间限制(这里是指在开市期间内)。
但实物资产如土地、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从其购入到回收现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
间。即使是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的投资,也需要一定的周转时间,只是相
对固定资产投资而言,时间要短而已。金融资产投资的易变现性,也意味着金融资产
的既持有期比相应的实物资产的持有期要短得多。
信息的可获取性
信息的可获取性是指金融资产的投资者可以无代价地获取有关金融资产的信
—— 589 第二篇财务管理实务及案例分析息。我国《证券法》规定,在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中首先要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其中,公开原则就是指市场信息要公开,证券市场的透明度高,除此之外,我国
还有很多法律法规对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中的信息公开作了详细规定。可以说,金融
资产的信息很丰富,例如招股说明书、上市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投资者
可以随时翻阅证券报、证券期刊,也可以在证券公司的营业场所获得这些信息。相比
而言,投资者对有关实物资产信息的获取,难度要大且费用高。
分析方法的先进性
在实物资产投资评价(即通常意义上所指的投资项目评估)中,所要解决的最关
键问题是要估算出投资方案的预期现金流量及其风险,然后就可以结合投资者的期
望报酬率或使用资本所负成本的一般水平,计算出投资方案的净现值或现值指数,进
而确定该投资方案的取舍。可以看出,这种评价思路集中体现了财务管理的货币时
间价值观念。然而,围绕金融资产投资的基本问题是金融资产的定价。因为金融资
产投资的收益率取决于该金融资产期初期末的价格。如果期末价格大于期初价格,
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则认为该投资获得了正的收益率。在证券市场上,哪位投资
者能够最准确地确定某种证券的内在价值,他就能获得最大收益。西方财务学者围
绕金融资产定价问题先后提出了从简到繁的一系列的模型与理论,例如现金流量折
现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套利定价理论、有效市场假说、二项式模型等。其中折现
模型与上述的投资项目评估的思路并无二致,同样是反映货币时间价值的财务观念。
但由于股票价格变动的随机性以及股利发放的不规则性,使得该模型的应用十分有
限。从后面的分析中将可以看出,金融资产的定价更是体现了财务管理中的风险与
收益均衡观念。
8. 证券公司的特点
1、大多为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赠与必须满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2、大多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没有市场价格,但又有上市的规划,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因此,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的方式更适合我国证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