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024-05-16

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科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本市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本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研究提出本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科技创新机制;负责指导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本市创新体系建设。(四)编制基础性、应用性和开发性科研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本市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的建设计划;制定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部下放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市场的有关管理职责;推进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五)负责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平衡;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共同拟订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企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实施;推动农村科技工作,指导农业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工程;负责推动现代生物与医药产业发展。(六)指导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承办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七)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负责本市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八)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专项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监督管理;研究建立科技投入产出绩效后评估机制。(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管理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白玉兰科技人才基金等基金项目并组织实施;实施科技人才培养工程;负责两院院士的候选人推荐工作。(十)加强国内合作,推进与长三角地区科技合作和对口科技支援等工作。(十一)负责科技外事和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审批科技系统所属人员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科技合作等出国(出境)事宜;负责与外国政府、地区和科技机构、科技人员间科技合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技术出口和技术保密的审查工作;负责与港澳台有关的科技工作。(十二)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十三)研究制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十四)指导、协调和服务中央在沪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县的科技管理工作。(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二)人事教育处(三)体制改革与法规处(四)发展研究处(五)发展计划处(六)条件财务处(审计处)(七)研发基地建设与管理处(八)国际合作处(对台科技合作办公室)(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处(十)科普工作处(十一)基础研究处(十二)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十三)信息技术处(十四)生物医药处(十五)社会发展处

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机构领导

陈克宏 市科技党委书记寿子琪 市科委主任陆晓春 市科技党委副书记、市科委副主任陈龙 市科技党委副书记曹振全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副主任、上海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鸣波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副主任徐美华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巡视员杨广生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技纪工委书记陈杰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总工程师毛云琪 市科技党委秘书长马兴发 市科委秘书长施强华 市科技党委委员市、科委副巡视员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机构领导

4.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介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10名。

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基本概况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基本概况

6.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主要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促进学科间的联系和渗透,促进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推动自主创新。2.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创造健康的学术氛围。5.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有关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6.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7.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积极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8.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9.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10.兴办符合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11.对授权管理的市级学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监督职责。

7. 上海市区科委有那几个

【摘要】
上海市区科委有那几个【提问】
【回答】
【回答】

上海市区科委有那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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